青海省财政厅14条规定促"改进作风"落到实处

2013年02月19日 09:37   来源:青海日报   卢海

  结合财政业务工作政策性强、涉及面广、服务对象多、社会关注度高等行业特点,省财政厅近日制定了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及财政部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有关规定的14条细则。

  这些细则涉及真心对待来访人员、畅通意见建议渠道、落实服务基层制度、规范对下检查验收、严肃工作纪律、严格会议管理、增强调研实效、压缩行政经费开支等方面。细则要求财政干部对外部门或基层人员到机关办事,能办的立即办,不能办的要认真做好政策解释和答复工作,坚决防止推诿扯皮和吃拿卡要现象;坚持与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联系会议制度,设立工作意见建议信箱(邮箱),建立意见反馈机制,推进政务公开;定期开展走访、救助和慰问活动,结对帮扶生活困难群众,帮助解决实际困难;厅内对下检查验收工作要统筹安排,避免重复检查,规范验收项目,减轻基层负担;严格遵守机关各项规章制度,确保工作环环相接,机关有序运转;能以文件、电话等形式布置的工作,不召开会议部署。优化会议时间安排,减少基层人员往返次数,节约会议开支;带着问题去调研,坚决杜绝无效调研;健全机关水、电、办公用品和用车耗费台账,节俭使用办公耗材,杜绝铺张浪费。

  细则对精减文件简报、压缩文稿篇幅、加强出国出差管理、规范接待工作、严格廉洁自律、加大督查督办等工作也作了明确要求。

(责任编辑:吴肖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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