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南宁市12315发布今年第2号消费提示,称一些电视购物主要存在四大问题,消费者对待电视购物要保持理性消费。
据南宁市12315今年第2号消费提示称,电视购物凭其快捷、方便的特点,近年来逐渐被广大消费者接受,但由于行业内部良莠不齐、违法监管盲区等原因,一些恶意侵害消费者权益的事件也时有发生。
如某案例里,一些电视购物销售平板电脑,称买电脑就送500元话费和金表一个,且可以免费打电话、上网,7天包退。由于价格便宜,只要857元,且附带的优惠多多,一些消费者便通过电话订购,但收货后才发现该产品无品牌名,无注册商标,厂家电话为空号,赠送的电话卡也为无效卡,电脑充电后用10分钟就没电了,才明白上当受骗。
南宁市12315今年第2号消费提示指出,目前电视购物主要存在四大问题:一是购物宣传夸大其词,误导消费;二是产品假冒伪劣,偷梁换柱;三是产品交款验货,退换不易;四是交易缺少凭证,维权繁琐。据此,12315提醒广大消费者在购物时要注意以下几个问题:
保持理性。购买前要对电视购物广告中的商品进行全面了解和调查。尤其是对某些专业性较强的商品,消费者应咨询专业人士或通过其他媒体获取不同信息,了解同类商品的市场价格,充分调查后再作出购买决定。
仔细验货,货不相符,当即拒收。在收到商品时须当场拆箱,查验商品是否与广告介绍相符,有无基本的产品合格证、保修卡等。如果商品不符,消费者应该当场拒收,并留取证据,可要求快递部门作证。如已经付款,应即刻联系送货单位,阻止货款转移。
索要凭证,保存信息。除了要掌握商家的名称、地址、发票或其他购买凭证,消费者还应注意保留电视购物广告内容等电子证据,以备在遇到纠纷时进行有利举证。
(责任编辑:吴肖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