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东莞"史上最严"公积金新政出台

2013年02月21日 11:19   来源:杭州日报   

  据媒体报道,东莞的公积金贷款政策又调整了——除了满足原来个人最高可贷46万元,夫妻双职工最高可贷66万元的最高限额的同时,您再申请公积金贷款的金额将不能高于您公积金账户余额的8倍。并且只要申请公积金贷款,首付最低比例已经上升到3成。

  而如果您想要申请公积金贷款来购买“双拼房”,那么就必须按照购买第二套及以上住房来认定了;但如果您想要申请公积金贷款购买“多拼房”,东莞公积金管理中心将“不予贷款”。

  东莞公积金这一新政早在2月8日就已经发布实施,并被业内人士称为“史上最严”公积金贷款政策。

  2012年8月1日以前,只要公积金缴存职工之前没有使用公积金贷款买过房的,第一次申请公积金贷款购房就可以享受“首套房”的低首付、低利率的优惠政策。

  但从2012年8月1日开始,公积金贷款的这一大优惠政策不复存在,只要公积金缴存职工买过房,有过购房贷款记录,您再申请公积金贷款,将按照严格的“认房又认贷”来认定贷款政策了。

  而在2013年2月8日,一个名为《关于调整我市住房公积金贷款部分政策的通知》悄然在东莞发布实施,将该市原本就已收紧的公积金贷款政策收得更紧,被称为“史上最严”公积金贷款政策。

  再次收紧的公积金贷款政策到底有多严?

  《通知》第一条明确,职工必须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满12个月方可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这就意味着,新政将申请公积金贷款的缴存时间从原来的6个月拉长到了12个月。

  新政之前,申请人只需要在东莞逐月足额缴存满6个月以上的住房公积金,而且没有欠缴、被封存等情况就基本符合申请条件了。而对于特殊人才,在办理缴存住房公积金后的第二个月,就可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了。

  而《通知》中第二条关于贷款限额的调整最受关注。

  现在您再要申请公积金住房贷款,可不容易拿到原来那个“个人最高可贷46万元,夫妻双职工最高可贷66万元”的最高贷款金额了。《通知》对申请人的贷款金额还进行了三个方面的限制。

  首先,申请贷款金额“不高于申请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的8倍”;其次,购买首套住房的,“不高于房屋总价的70%”;最后,购买二手房的,应由申请人委托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认可的房地产评估机构进行价值评估,“取购房合同价与评估价的较低值作为计算可贷款额度的房屋总价”。

  这就意味着,只有在上述情况都满足的情况下,您才有机会申请到公积金贷款中“个人最高可贷46万元,夫妻双职工最高可贷66万元”的最高贷款额度。

  值得注意的是,这一调整还意味着,原本公积金贷款中为首次购买“90平方米以下”自住房职工设定的2成低首付,也不复存在,今后,只要申请公积金贷款,首付最低比例已经上升到3成。

(责任编辑:石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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