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举行的国务院常务会议在部署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时出台五项政策措施,并提出扩大个人住房房产税改革试点范围。业内人士表示,由此可以看出,虽然当前扩大房产税试点范围面临一定困难,但扩大个人住房房产税改革范围这个方向是不变的。人们普遍关心:开征房产税对房地产市场将产生什么影响,会不会增加普通居民的负担?
效果:房价不会“应声而降”,稳定作用将逐步显现
财政部财科所所长贾康贾康表示,房价上涨是多方面因素造成的,房产税作为一个单一税种,只是房地产市场综合调控的手段之一,对房价不可能有“定海神针”一样的威力,说降就降。
贾康曾撰文说,试点最重要的任务不是筹集收入,而是意在调节市场,比如上海方案中有一个很小的杠杆——中心区域的税率是0.6%,周边区域是0.4%,就差这么一点,便使现在的成交大量地被引流到周边区域。
思路:只调节高端,不增加中低收入者负担
“中国未来的房产税改革,绝不可能覆盖低收入人群。房产税改革应该是坚持只调节高端,这个非常重要。”贾康表示,从沪渝两地的试点情况看,房产税推出应当是渐进式的,从高端住宅及新增住房为主入手,可能更具有可操作性。
对房产税具体起征标准,贾康强调,一定要考虑社会大众,包括先富起来的人、中等收入阶层等群体的利益,使他们对这一制度建设大体上认同。可以借鉴日本的首套不征收的模式,考虑第一套房不征收,第二套房税率从低。当然,对于第一套住房,面积上也应做一定的限制。重庆试点方案中,“花园洋房”列入征税范围,但是划出了180平方米的“起征点”。如果这个花园洋房在180平方米以下,还是不用交税。这个经验值得重视。
意义:加强房地产市场调控,推进税制改革
“扩大房产税改革试点,对于房地产市场调控和深化税制改革具有深远意义。”财政部财科所所长贾康表示。
贾康认为,我国正处于城镇化快速发展时期,短期内热点城市和中心城市住房供求紧张格局难以根本改变,因此,抑制投机投资性购房将是房地产调控的一项重要内容。通盘考虑市场经济发展的客观要求,在已采取的限制性信贷手段、严格限购等行政手段之外,房地产调控还应加强制度建设和深化税制改革,才能更好地达到标本兼治的目的。
房产税改革的借鉴作用
根据财政部最新公布数据,目前房产税占税收总收入的比重为1.4%,是一个名副其实的小税种。专家认为,房产税改革要突破技术阻力、利益阻力和制度阻力。必须把改革的力度、发展的速度和社会的可承受程度结合起来,审慎考量。
房产税试点两年,虽然已取得初步效果,但税收规模以及对抑制房地产市场的投资投机行为作用有限。然而官方、专家以及业内人士各方基本形成共识,即楼市调控是综合调控,房产税只是手段之一。财税专家表示,从整个税制改革和税制设计角度来看,试点经验对未来改革还是有一定借鉴意义。
渝沪试点两年 房产税施行几何?
市场反馈
2011年1月28日,上海和重庆正式启动房产税试点,至今已满两年。对于两个城市的试点效果,业内人士多表示收效甚微。
上海5万套个人住房需纳税
根据上海市财税部门公布的最新信息,2012年上海市税务部门已对20.8万套住房完成了房产税的征免认定,其中应税住房约3.7万套,约占已认定住房总数的17.8%。再加上2011年认定的近2万套应税住房,两年来上海市共有5万套个人住房需要缴纳房产税。在税金金额上,《关于上海市2012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13年预算草案的报告》显示,2012年上海房产税24.6亿元,完成预算的109.3%。
重庆房产税一年征近1亿元
重庆的征税对象,是个人拥有的独栋商品住宅;个人新购的高档住房;在重庆市同时无户籍、无企业、无工作的个人新购的第二套(含)以上的普通住房。目前,重庆市并没有披露2012年的房产税征收情况。2011年,重庆征收房产税涉及9400余套住宅,总计近1亿元,应税率99.1%,但相对于重庆市去年2900亿的财政收入,房产税的增量几可忽略。
专家观点
房产税征收不能一蹴而就
海闻 北京大学副校长
北京大学副校长海闻就房产税相关问题发表观点说“政府抑制房价推出的限购并不能解决问题”,他认为“根本的一定是加快房地产税,解决投资需求的泡沫”。海闻的这一“呼吁”并非独家,中央财经大学中国银行业研究中心主任郭田勇在接受媒体采访时也认为,大面积征收房产税必定会抑制房价,但也有业内人士认为,只单纯把“降房价”寄托在房产税上是片面的,更何况现有条件下房产税还不可能全面铺开,再好的手段也需要一定的过程。
房产税要怎么征?怎么用?
满燕云 北京大学林肯研究院城市发展与土地政策研究中心主任
满燕云认为,在制度层面,从现行房产税出发,扩大课税范围,配合适当的优惠措施。有条件时将土地使用税合并。法律层面,现在已经有了相关的评估法。在技术层面,目前很多城市已经具备比较成熟的批量评估技术,管理系统有比较成功的案例。此外,需要房屋、土地、税收等等部门协调配合,提高数据共享效率。
房产税最重要的目的是发挥出应有的对终端持有的税制调节作用
郭毅 亚豪机构市场总监
“房产税最主要的目的是配合行政、信贷与其他税收手段,发挥出应有的对终端持有的税制调节作用”。亚豪机构市场总监郭毅说,从促进房地产业健康发展的长远角度来看,房产税推出是势在必行,但征收对象、征收条件、征收时间的判定则牵连众多,操作过程要体现人性化,就不可能一刀切,从目前的试点城市重庆和上海来看,征收效果尚待观察、征收细则也尚需完善,房产税之路要加快,不代表会冒进。因此今年全国范围内重点城市的房产税试点扩容是大概率事件,但北京由于城市自有的特殊性与敏感性存在较大影响力,应该暂不会执行。
房产税实施存在“技术难关”
张磊 北京美联市场研究部高级经理
目前我国的市场环境,房产税实施起来存在一定的“技术难关”,北京美联市场研究部高级经理张磊说,在买方主导的市场环境下,交易环节征收方式无疑是变相增加了购房成本,而实际缴纳的情况也远没有达到预期的目标水平。但房产税的出台和实施确实是一种市场不断进化和完善的必然趋势。对于我国现状,房产税的出台已经可以判断为是一个必然的结果,但实际的操作模式和给市场带来的影响还需要时间去试验和检测,如果想要达到发达国家的运作模式还需一定时间市场培育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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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五条”或为楼市降温
在楼市上涨预期愈演愈烈之际,国务院常务会议于20日出台五项调控政策措施,明确了坚持调控政策不动摇、力度不放松,为稳定市场价格释放强烈信号,被业界认为是扭转市场预期的及时举措,将为近来“涨”势汹汹的楼市降温。
“国五条”不仅再次重申坚持执行以限购、限贷为核心的调控政策,坚决打击投资投机性购房,还继2011年之后再次提出要求各地公布年度房价控制目标。对房价上涨过快的城市及时采取限购措施,以及建立稳定房价工作问责制等内容对稳定房地产市场意义重大。
(责任编辑:吴肖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