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日前出现的“餐饮行业设置包间费和最低消费,二者应只收其一”的观点,北京市消协昨日表示,“最低消费”涉嫌强制性消费,应该彻底取消。
近日媒体报道中,有观点认为:关于餐饮行业的“包间费和最低消费一般是指餐饮行业提供差异化服务所收取的服务费用。从收费项目来看,包间费和最低消费都是针对餐厅包间消费,二者应只收其一。”针对此观点,北京市消协明确表态,“最低消费”与“包间费”不属于同一性质的收费,包间设置最低消费不属于差异化服务收费,不应当成为所谓差异化服务收费的借口。市消协认为,如果“二者应只收其一”,其结果会将违背大多数消费者意愿的“最低消费”合理化,有悖于“清理和规范餐饮行业不合理收费”的要求。
对设置“最低消费”的做法,市消协认为侵害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涉嫌强制性消费,“直接引发推升过度消费,加剧助长了铺张浪费,不仅有悖于勤俭节约的道德尺度,也不利于提倡文明健康的消费方式,助长了浪费奢靡之风,应该彻底取消。”
从即日起,市消协针对餐饮行业设置“最低消费”的现象向广大消费者征询意见。
参与方式
1.登录市消协网站:www.bj315.org
2.邮件请发至:bj96315zx@sina.com
3.信件邮寄:北京市西城区莲花池东路102号天莲大厦315房间。邮编:100055;(请在信件封面注明“餐饮行业最低消费“),来信截止日期为2月28日。
(北京晨报)
(责任编辑:宋雅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