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规定中小学学生每天体育锻炼不少于1小时

2013年02月25日 16:49   来源:新华网   高楠

  25日是吉林省长春市中小学开学的第一天。记者从长春市教育局获悉,长春市出台“学生每天体育锻炼时间不少于1小时”等十项“减负”新规。

  规定中重点强调,学校不得随意增减课程及课时,不得挤占音、体、美、劳技、综合社会实践等课程的教学时间,不得随意增加教学难度和赶超教学进度,不得提前结束新课。特别是在保证体育课课时的前提下,确保学生每天体育锻炼时间不少于1小时,使学生身体素质达到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

  “现在的孩子都缺乏锻炼,我儿子正在上小学四年级,上了一天的课,回家写完作业就玩电脑、IPAD。现在出台规定了,在校期间就能保证按时锻炼,家长也放心了。”长春市民隋海娇说。

  对于中小学课业负担监测,新规要求,建立学生课业负担监测的长效机制,每学年组织两次问卷调查,通过无记名问卷,征求家长、学生意见,全面分析与掌握学校课后作业、违规考试、体育锻炼等情况,并依据问卷结果进行综合评价,及时反馈,及时整改。

  此外,在严禁教师留机械性作业、严格控制考试次数和难度、不得组织晚自习和集体补课、教师不得推荐教辅资料、开展常规管理评估验收活动、倡导共同尊重教育规律、继续强力推进“五表”公开、继续实行“社会监督员”制度等方面规定中均有严格要求。

 

(责任编辑:魏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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