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规收取出租车"进场费"现象各地普遍存在

2013年02月25日 20:03   来源:中国广播网   潘毅

  据中国之声《全国新闻联播》报道,近日,多家媒体披露了北京市各大火车站、飞机场、长途车站等出租车调度站收取1元“进场费”的消息,引起社会广泛关注。中国之声央广新闻热线400-800-0088连日来也陆续接到多地“的哥”反映,在当地机场、车站甚至医院同样存在向出租车收取“进场费”的情况。

  在辽宁鞍山开出租车的曲先生反映,鞍山的火车站和医院,出租车只要载客出门,就得收取2元的费用。

  曲先生:要是从医院外往里送人,进去可以,但不能带人出来,要拉人出来,就要收两块钱,还不给票据。

  曲先生说,当地火车站也曾是这样“逢进场必收进场费”,现在改成了进去送人短时间内不收费。但是往外拉人依然需要收取两块钱的费用。

  来自山西“的哥”张先生说,在山西运城客运站,也被收取了这样的“进场费”。

  张先生:我是运城地区外县的,车上拉了人去市区就要收钱,交一块钱。外县到那儿送人必须收两块钱。

  在广州,出租车司机刁师傅说,在广州白云机场待客,也要被收取两块钱的进场费,机场称之为“管理费”。

  刁师傅:空的士过去要收进场费,收取两块钱,送了客要去场内排队,它要收两块钱的停车费、进场费。机场说是管理费,会给一张纸,不是正规发票。火车站都没有,就白云机场有。

  早在1999年,国务院办公厅就曾明令禁止对停车候客驾驶员收费。时至今日,这样的“进场费”依然在各地存在,是否合理?北京汇佳律师事务所律师邱宝昌指出,机场、车站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属于国家无偿划拨用地,不应收取类似“进场费”等营利性场地占用费。

  邱宝昌:机场、车站属于提供公共服务的场所,如果有停车收费或其他收费,应该由发改委定价,这是政府的定价或政府指导价,而不是企业任意收取。能不能收,收多少,权力不在企业,不在事业单位,而在于价格主管部门。

(责任编辑:魏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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