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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州出台<关于促进旅游业快速发展的扶持办法>

2013年02月22日 16:48   来源:南方网   记者罗娟娟 通讯员赖展新 许桂云

  记者日前从市旅游部门获悉,为贯彻落实市六届人大二次全会《关于创建广东梅州文化旅游特色区的 决定》,梅州市政府近日出台了《关于促进旅游业快速发展的扶持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决定从今年起三年内拨出一定额度的旅游发展专项资金,用于旅游目的地建设、旅游品质提升、旅游商品开发、优秀旅游企业的扶持以及能力提升建设等方面,鼓励旅游企业做大做强做优。

  最高可获扶持资金300万

  《办法》对梅州市旅游业的发展有明确的扶持范围和标准,在旅游目的地建设中,今后被认定为广东旅游强县、梅州市旅游强镇和梅州市旅游特色村的,分别给予一次性扶持资金200万元、50万元和20 万元;在旅游品质提升中,被认定为国家5A、4A、3A 级景 区的旅游企业,分别给予一次性扶持资金300万元、100万元和30万元;被认定为国家五星、四星、三星级旅游饭店的旅游企业,分别给予一次性扶持资金300万元、100万元和30万元;被认定为广东省五星、四星级旅行社的旅游企业,分别给予一次性扶持资金100万元和30万元。在优秀旅游企业的扶持中, 根据景区、酒店或旅行社接待的游客数量、营业收入、纳税额及其同比增长等情况进行综合评价,每年对全市前五名的A级景区、星级饭店和旅行社进行资金扶持。

  特色旅游商品开发有新规

  《办法》还非常重视梅州市旅游商品开发,鼓励通过举办旅游商品(纪念品)设计大赛等 系列活动,搭建研发、生产、销售三位一体的交流合作平台。在国家、省旅游行政主管部门或旅游协会等部门主办的旅游商品(纪念品)展评中获奖的梅州特色旅游商品(纪念品),按国家级、省级分别给予一次性扶持资金10万元、5万元。

  同时,《办法》还对我市旅游从业人员能力提升建设作出规定,每年安排扶持资金50万元,用于全员素质和技能培训。将促进旅游业快速发展

  今年春节黄金周,梅州市再迎游客高峰,全市共接待游客160.2万人次,旅游总收入4.89亿元,分别同比增长21.77%和23.85% 。

  在游客量日益增长的形势下,市政府出台《关于促进旅游业快速发展的扶持办法》将有利于提高旅游服务质量、提升旅游目的地档次和旅游从业人员素质,也将在更大程度上促进梅州市旅游业的健康快速发展。(来源:梅州日报)

(责任编辑:秦宇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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