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煤矿山复工须申请 验收合格后方可生产

2013年02月25日 09:17   来源:安徽日报   

  正月十五后,大部分非煤矿山企业将复工复产。记者2月24日从省安监局获悉,为确保复产复工安全,该局发出通知,明确要求各非煤矿山企业,在复工前必须向当地安监局递交复工复产申请,安监部门组织验收合格后方可恢复生产。

  省安监局要求,各非煤矿山企业复工复产前,要完善相应的管理机构和岗位责任制,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和领导干部带班制度,加强应急值守。制定详细的恢复生产建设方案,严格落实节后复工复产时的安全保障技术措施,并由主要负责人组织对矿山全面开展隐患排查。有针对性地检查矿井通风、矿山井巷、机电设备、尾矿库、炸药库、露天矿边坡等区域、设备设施的安全,防止中毒窒息、冒顶、机械伤害、滑坡、坍塌等事故发生。

  严格用工管理、加强教育培训工作,是通知强调的重点内容。各企业要加强在岗职工及节后复产企业职工的安全教育,严格执行全员安全教育培训制度,尤其要做到特种作业人员全部持操作资格证上岗。针对非煤矿山从业人员中农民工多、流动性大的特点,对新入矿工人必须经过严格的安全教育培训,购买人身伤害保险,而且要有经验的师傅带领才能进矿作业。(吴量亮)

(责任编辑:袁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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