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中轴线沿线建筑拟限高 以"三山两塔"为核心_中国经济网——国家经济门户

福州中轴线沿线建筑拟限高 以"三山两塔"为核心

2013年02月26日 09:34   来源:东南快报   许才芳

  中轴线范围北起屏山,沿鼓屏路、八一七路、解放大桥至烟台山

  昨日,福州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听取了《福州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草案)》修改情况的报告,并审议了《福州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草案修改稿)》。

  《草案修改稿》明确了福州历史城区的范围,并提出严格控制历史文化中轴线的建筑高度。对于历史建筑的保护,也提出了相关要求。

  历史城区以“三山两塔”为核心

  《草案修改稿》明确规定历史城区的范围以“三山两塔”区域为核心,保护东起五一路、五四路,西至白马河(包含西湖),北起屏山北麓,南至东西河的古城区,城郭外的滨江地区(含台江城区、仓前城区)和北起屏山,沿鼓屏路、八一七路、解放大桥至烟台山的历史文化中轴线所构成的历史城区传统格局、历史风貌。

  《草案修改稿》提出,要严格控制历史文化中轴线的建筑高度,北起屏山、南至乌山路沿线建筑高度不得超过一定高度。滨江北岸解放大桥青年会广场周边区域建筑高度也不得超过相关高度,南岸则凸显烟台山山体轮廓特征。

  根据原法规规定:于山、乌山、屏山之间视线走廊宽度为100米,视线走廊之内的建筑物高度不得超过24米。三山视廊围合范围内的其他区域、建筑物高度不得超过48米。

(责任编辑:宋雅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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