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3月20日前可通过以下方式提出意见:通过传真方式将意见传真至0752-2808903;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hzsfzj@126.com;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惠州市江北行政中心5号楼市法制局,并请在信封上注明“《惠州市居民户口准入基本条件》征求意见”字样。
由惠州市发展和改革局、惠州市公安局起草提交市政府审定的《惠州市居民户口准入基本条件》征求意见(以下简称《基本条件》)日前公布,根据《基本条件》,惠州拟提高购房或自建房入户门槛,相关房屋面积超过65m2以上才有条件入户惠州。
据悉,《基本条件》中涉及出生登记,收养入户,恢复户口,人才引进,政策性安置,家庭团聚,购房(或自建房)入户,外国人、华侨、港澳台同胞及非定居出国(境)人员,集体户口办理等9项。《基本条件》与《惠州市居民户口准入实施细则》一并实施,有效期五年。
记者从惠州市公安局户政科了解到,目前入户惠州主要有出生登记、收养入户、恢复户口、人才引进、政策性安置、家庭团聚、购房(或自建房)入户、集体户口等多种方式。其中随着近年来惠州市房地产市场的发展,购房入户一直备受关注。
据了解,2006年出台的《惠州市居民户口准入实施细则》,在购房或自建房入户方面,没有明确的购房面积规定。而日前公布的《基本条件》,则明确提出了“购房面积或自建房面积达65m2以上。”
《基本条件》提到,购买合法批建的成套商品住宅房,面积达65平方米以上;购买合法转让的“二手房”,面积达65m2以上,且房产地址没有户口;有合法批建的自建住宅房,面积达65m2以上。实际在房屋所在地居住生活,符合上述条件之一,房主本人及其父母、配偶及未婚子女可迁入惠州市居民户口。
惠州地产业界人士王先生认为此举意味着惠州在购房或自建房入户上提高了门槛,有可能会对房地产市场小户型产品的销售带来影响,但由于市场上65m2以下的户型较少,影响也将很小。
记者曾经从有关部门了解到,惠州近期已有计划提高入户门槛,特别是近年来出现一种情况:随着房地产市场的繁荣发展,有的外地客户在惠州买一个面积很小的房子,然后把一家人的户口迁入进来,这涉及到这部分人的教育、医疗、养老等基本公共服务问题,给财政支出增加负担。
惠州市公安局相关负责人称,具体入户门槛如何变化,并未有定论,社会各界可就此提出意见和建议。
(责任编辑:魏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