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5日,省政府下发通知,将依法取缔无证开采、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和破坏生态、污染环境等各类矿山,尤其是小型矿山,3年内要关闭矿山475座以上。
省政府下发的《河南省金属非金属矿山整顿关闭工作方案》要求,矿山整顿关闭由县级以上政府作出决定。对决定关闭的矿山由县级以上政府向社会公告,公告期结束后,县级以上政府组织有关部门对拟关闭矿山按照标准和程序实施关闭,并负责组织有关部门对整顿关闭工作进行检查验收。
2011年,全省共有各类矿山2493座。争取3年内关闭矿山475座以上,其中南阳任务最重,要在2015年底前关闭矿山187座;其次是驻马店和洛阳,分别要关闭53座和52座。
郑州市须在2015年底前关闭10座矿山,计划今年和明年各关闭5座,有望提前一年完成任务。
(责任编辑:秦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