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5日,记者从南宁市政府获悉,近日南宁市出台《南宁市贯彻落实广西食品安全行动计划(2012~2015年)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在全区率先推进“五项试点”,打造食品安全“首善之区”。
《实施意见》中提出,第一是抓好鲜活农产品、水产畜牧产品市场准入试点。到2015年底,全市蔬菜农药残留抽检合格率达到96%以上,畜禽产品兽药残留抽检合格率达到98%以上,水产品药物残留抽检合格率达到96%以上。这个指标略高于自治区“96%以上、97%以上和94%以上”的指标,
二是抓好餐饮服务单位开展电子化实时监控试点工作。在南宁市青秀区餐饮服务单位开展电子化实时监控试点。2015年底,青秀区大型餐饮服务单位、集体用餐配送单位、中央厨房、学校食堂全部完成电子化实时监控工作。
三是抓好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试点。到2015年,餐厨废弃物集中收集率达75%,餐厨废弃物收运处理体系区域覆盖率达90%,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率90%,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设施正常运转率达90%。初步完成餐厨废弃物资源利用和无害化处理体系建设。
四是抓好肉类蔬菜流通追溯体系建设试点。到2013年底,完成南宁市肉类蔬菜流通追溯体系建设试点工作,全面提升肉类蔬菜经营规范化、现代化水平。
五是抓好食品安全示范创建工作。2013年底前,创建一个食品安全示范区,2个食品安全示范街道办事处(乡镇),3个食品安全示范社区(村),4条食品安全示范街,500家食品安全示范单位。
《实施意见》还提高了南宁市食品安全的一部分指标。例如,自治区要求“着力提升农村食品安全速测快检能力……全区乡镇装备配备覆盖率2013年、2014年、2015年分别达30%、60%、100%。”南宁则把相应指标修改为30%、80%、100%。
(责任编辑:宋雅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