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出台促进文化产业对外开放12条新政

2013年02月27日 09:30   来源:福建日报   林侃

  促进文化产业开放,我省出台12条新政

  个人可参与对外文化贸易,并获资金支持鼓励外商投资重点文化产业

  我省近日出台促进文化产业对外开放的12条政策,旨在提升我省文化产业利用外资水平,促进文化产品和服务走向国际市场,加快推动我省文化产业发展。

  这12条政策包括:鼓励多种经营主体参与对外文化贸易,支持包括个人在内的各类文化出口经营主体参与对外文化贸易活动,并给予相应的资金补贴和支持;鼓励吸引外商投资文化创意、动漫游戏、文化会展、广告及工艺美术等福建省重点发展的文化产业;强化闽台港澳四地文化交流与合作,支持各类对台文化贸易展会、洽谈会,推进与台湾文化产业技术对接,支持台湾文化行业协会来闽设立办事机构等,加强对港澳文化交流合作,构建文化交流渠道和贸易平台,促进文化产业发展和贸易提升。在加大财税和金融支持力度方面,支持文化企业在境外进行版权登记、商标注册、国际通行的资质认证,支持文化企业在境外设立营销网络等并给予资金支持,积极落实文化产品出口相关减免税政策;鼓励和引导银行通过开发信贷产品、开拓中间业务、创新担保方式、完善配套服务等给予对外文化贸易金融支持;出口信用保险机构优化投保手续,扩大支持规模,为文化企业提供快速高效的风险保障、融资便利、资信评估等服务。

(责任编辑:宋雅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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