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故车停25天收7500元停车费 停车场面临处罚

2013年02月28日 08:06   来源:城市快报   

  翁先生是本市一家物流公司的货车司机,上个月在北辰区发生了事故,车辆被存进了引河桥东侧的一家停车场。前几天,他处理完事故前往停车场取车,可一听停车费吓了一跳:存放25天,每天停车费300元,一共7500元。翁先生说:“这太雷人了吧,收‘天价’停车费还不给发票,连收据都没有!”

  每天要300元车主无奈投诉

  “之前我的车也因出事故被送进了停车场,当时是按每天40元收费的,可这次每天竟然要300元!”翁先生觉得太离谱了,同样都是存放事故车的停车场,收费的差距怎么如此之大。一看“天价”停车费实在不靠谱,翁先生便没有着急取车,而是直接向物价部门进行了投诉。

  翁先生的车属于载重1.5吨的厢式货车。根据《天津市机动车停车收费改革方案》的规定,交通事故或违章被强制拖离现场的车辆,收费标准按照所停放停车场的收费标准执行,停车时间不满一个月的,应按白天计时、晚上计次的方法收费,停车满一个月的,按包月进行收费。翁先生停车的停车场在中环线以外、外环线以内的区域,属于三类区域,收费标准是白天44元,夜里10元,每天的费用应是54元,而不是300元。

  乱收费停车场将被严厉处罚

  接到翁先生的投诉,北辰区物价局介入了调查。工作人员介绍,每天收取300元停车费确实不合理,这家停车场存在问题,他们春节前就接到了反映,也对这家停车场进行了检查,但由于负责人一直不露面,很多证件和材料等对方没有提供,还没有对其进行处理。虽然这个停车场的资质等问题还没调查清楚,不过可以肯定的是如果其是尚未进行招投标的地面停车场,那么收费标准应沿用1996年出台的《汽车存车收费标准》,每天收费6元;如果进行了招投标,就应根据《天津市机动车停车收费改革方案》中规定的收费标准,一天最多是54元。每天300元的收费过高,而且没有任何收费依据。

  经北辰区物价局从中协调,最终停车场将收费金额定在了1000元,翁先生终于取回了自己的车,但还是没有拿到票据。“停车场的人说过几天给我票据!”而对于这个停车场,北辰区物价局将联合停车管理部门作出严厉处罚。

  专家

  停车服务权和收费权应分离

  其实“天价停车费”事件已不是第一次发生。专家认为,服务权和收费权由同一个部门来执行,难免会出现问题。各个停车场在收费过程中是没有相关部门直接参与收费监管的,这就导致停车场方面敢于乱收费。建议物价部门和运管部门建立联动机制,监督停车费的收取,此外调整停车收费方式也能有效遏制停车场漫天要价的情况。各个停车场可以提供服务,让运管部门和物价部门根据其提供的服务项目和服务质量,事后划拨服务资金,这样乱收费现象就不会发生了。

(责任编辑:王姣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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