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2011年26个县域生态环境“基本稳定”

2013年02月28日 06:56   来源:青海新闻网   

  青海省26个被考核县2009-2011年生态环境质量变化考核结果,全部为“基本稳定”。这是2月25日,记者从青海省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县域生态环境质量考核工作会议上了解到的。

  为加强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生态环境质量的监测、评价与考核,2011年2月,环境保护部、财政部联合下发了《国家重点生态环境质量考核办法》,其主要目的,就是通过考核,建立奖补机制,调动和促进地方政府开展生态环境保护的积极性,推动生态环境质量向好转变。

  据了解,全国共有452个县(市)被考核,青海省格尔木市、天峻县、同仁县、刚察县等26个县(市),纳入国家生态功能区县域生态环境质量考核范围。

  据悉,青海省26个被考核县2009-2011年度,生态环境质量变化考核结果全部为“基本稳定”。2011年度,26个县县域生态状况质量状况评价结果,除共和、贵南、格尔木、天峻为“一般”外,其他22个县均为“良好”。

  目前,省环境保护厅、财政厅已就2013年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县域生态环境质量考核工作,作了安排部署。(作者:王春燕)

(责任编辑:sand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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