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早国家两年实施10元诊疗费制 基层医院难承受

2013年03月01日 14:44   来源:陕西日报   

新华社图

  2月20日,国务院办公厅下发《关于巩固完善基本药物制度和基层运行新机制的意见》,提出在基层医疗机构全面实施一般诊疗费,为10元左右,并可以通过基本医保按比例报销。这意味着今后患者到基层医疗机构就医,挂号费、诊查费、注射费(含静脉输液费,不含药品费)以及药事服务等将统一打包收取10元,此外不再收取任何诊疗费用。

  “以前我们要是到镇医院去输液,加上挂号费、观察费、皮试费和输液管的费用,两天至少得花二三十元。实行一般诊疗费后,两天输液我只需要花10块钱,在镇医院看病确实方便又实惠。”2月27日,来三原县城关镇卫生院看病的陈小珍说。

  在买一次菜最少都得花十几元,甚至吃一碗凉皮,也要七八元的今天,到基层医院看病输液只需要花10元钱,这个政策到底实行的如何,患者欢迎,医院能不能够承受,日前,记者在西安市未央区、三原县、泾阳县等地的社区卫生服务站和镇卫生院进行了调查求证。

  1、早于国家两年:陕西前年已实施10元诊疗费制

  采访中,记者了解到,为规范基层医疗机构收费行为,减轻患者负担,早在2011年8月3日,省物价局、省卫生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就已经联合下发《关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一般诊疗费项目价格及有关问题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在我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施一般诊疗费。

  根据《通知》要求,省物价局、省卫生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三部门联合制定的一般诊疗费的收费标准,与国务院办公厅此次出台的收费标准完全一致,即每门诊人次的收费标准为10元。

  《通知》规定:将基层医疗机构现有的挂号费、诊查费、注射费(含静脉输液费,不含药品费)以及药事服务成本合并为一般诊疗费,不再单设药事服务费,收费标准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每门诊人次10元(含两天注射费、静脉输液,下同),社区卫生服务站、村卫生室每门诊人次5元。

  2、纳入医保与新农合报销:患者实际支付费用仅1元

  10元诊疗费实施后,为了不增加患者负担,《通知》要求,参合、参保人员在定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发生的一般诊疗费,纳入新农合、医保基金支付范畴,按省卫生厅和人社厅规定的比例支付,不得增加群众现有个人负担。

  那么,按照省卫生厅和人社厅规定的比例支付,患者个人支付的比例是多少呢?记者调查后了解到,患者需要个人支付的费用仅仅只有1元,其他9元由新农合或者医保基金支付。

  “参加新农合的患者,只需凭新农合医疗本,不需要挂号就可以到门诊直接就诊,在完成各种检查、诊断、治疗后,患者凭医院开具的收费发票到医院合作医疗中心现场申请报销,其中,医院收取患者的10元一般诊疗费可报销9元,患者实际只支付1元钱就可以了。”三原县城关镇卫生院院长师超说。

  3、暂无政策性补助:无奈以公共卫生服务费填补

  将挂号费、诊查费、注射费以及药事服务合并为10元诊疗费,此外不再收取其他费用,这样的政策,能否维持基层医疗机构的正常运转?对此,很多基层医疗机构的声音是:难,或只能勉强维持。

  与实施10元诊疗费之前相比,医院收入的变化,师超院长算了一笔账:以一次感冒输液为例,原来患者到医院就诊时,每次输液收取的费用为挂号费0.5元,诊治费2元,皮试费1.6元,包括针头、针管和棉签等在内的耗材和注射费6元,仅这几项加起来,患者一天就需支付诊疗费10.1元。实行10元诊疗费后,输液2天共计只收取患者10元。

  “对于需要输液的患者来说,仅仅2天注射用的各种耗材成本就需要近10元。即使医院想方设法压缩成本,也很难保证一定不亏本,包住成本就算不错的了。”师超院长说。

  在未央区谭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泾阳县崇文镇卫生院,相关负责人也表达了相同的困惑。

  “现在,基层卫生服务机构在药品上已经实现了三统一,即统一销售渠道,统一配送企业,统一销售价格,不再加价,这也就意味着卖药是没有利润的。10元的诊疗费又只是耗材的成本。因此,对于基层医疗服务机构来说,很少听说有创收和盈利的。”未央区谭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主任李立峰说。

  “为了保证卫生服务中心的政策运转,包括我们在内的很多基层医院只能将国家补助的公共卫生服务费用拿来填补一些空缺。”泾阳县崇文镇卫生院院长申宾锋说。

  4、激励机制缺失:门诊正常运转面临挑战

  记者了解到,随着以10元诊疗费等便民利民医改措施的实施,小病不出村,一般病不出镇,大病不出县的医改目标正逐步实现,基层医疗机构病员开始回流。但是,由于种种原因,基层医疗机构却面临人员不足,门诊难以正常开展的尴尬。

  “2009年以前,由于没有病员,医院基本上处于停业状态。随着医保政策的落实,这两年就诊量急剧上升。2012年,医院仅门诊量就达到1.4万人次。”师超院长说,“但医院享有财政供养的医生只有十几个。编制是个难题。我们一直考虑外聘年轻且医疗技术较好的技术人才,但医院没有创收,外聘人员报酬又必须医院自己支付,这种情况下,事情就搁置下来。”

  泾阳县崇文镇卫生院和未央区谭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面临着相同的难题。崇文镇卫生院目前编制内医师只有1人,服务对象却是全镇21000多人。担负着红旗社区、团结村、谭家村等14个社区、村组卫生服务职责的谭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辖区内常驻人口6万多人,外来人口10多万人,也只有工作人员22人。

  “依靠现有医务人员,能够做好区域内人口的计划生育、疫苗注射等公共卫生服务已经很难了,要开展门诊,就需要外聘医务人员。”李立峰主任说。记者采访了解到,谭家卫生服务中心目前也确实没有门诊。李立峰主任解释说由于受到办公面积限制,可有没有其他原因,值得思考。

  “按照规定,卫生院每年必须完成辖区内60岁以上老人的体检任务。没有资金长期聘用,医院只能在需要的时候临时聘用一些人员。”申宾锋院长说。

  5、呼唤诊疗费补贴:让一般病患真正流向基层

  实行10元诊疗费,目的是为了缓解“看病贵”,提升医生的医疗技术价值,走出“药贩子”怪圈;补偿基层医疗机构因为基本药物零差率低而造成的收入下降。

  尽管面临这样或那样的困难,在采访中,记者了解到,基层医疗机构对这项政策表示出了欢迎。“将诊疗费用统一打包收取10元,从长远来看,对医院和患者来说是双赢的。一方面,减轻了患者的负担,另一方面,医疗机构也减少了管理上的诸多麻烦。但我们期待,在具体实行的过程中,国家能够在财力允许的情况下,适当给予医疗机构一些补贴,让基层医疗机构有信心,也有能力为患者做好服务,让一般病患真正留向基层。”师超院长说。

  仔细研读《关于巩固完善基本药物制度和基层运行新机制的意见》,可以发现,文件已经对将要实行的补偿渠道进行了政策方面的细化,提出要从几个渠道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进行补偿:首先是落实财政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专项补助经费;其次是完善财政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运行的补助政策。同时,要保障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

  以10元诊疗费的推行为契机,“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将逐步得到解决,我们共同期待。

(责任编辑:吴肖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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