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部门自查整改
“假税单”漏洞被发现
检察建议发出后,国土部门、地税部门先后多次就检察建议的落实情况向检察院进行了回函或反馈,通报了工作进展情况:国土部门与地税部门对照《检察建议书》中所反映问题进行了自查和整改,对实施“限购令”以来全市二手房成交的完税凭证,按照技术筛选、人工排查、税票核实和税款追缴四个步骤进行清查,对2011年7月11日我市实施存量房评估征税以来所有房地产税费涉税文书的真伪进行核查。
有专业媒体报道称,在2012年9月前,相关部门已复查出利用伪造的二手房买卖完税凭证逃税办理房产证案例12起,追缴偷逃税款共计人民币260余万元。
检察院相关工作人员告诉晶报记者,正是因为国土部门与地税部门对照《检察建议书》中所反映问题进行自查和整改,才有了随后一系列漏洞问题被发现,才有了晶报报道所涉及的当事人在2012年7月持福田地税局内部所出的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办理房产过户时遭遇“退文”。
有关部门2011年4月就
发现了问题却未整改到位?
让记者不解的是,在2月28日见报的地税部门回应中有这样一些内容:2011年4月,国土房管部门发现少量在地税部门没有开具信息的“假税票”,地税部门与国土部门向购房人发出警示告知书,指出由于提供“假税票”行为属涉嫌“伪造有价票证”范畴,对发现假税票一律向公安机关报案。
也就是说,有关部门在2011年4月就发现了类似的“假税票”问题,那么为什么又有2012年5月龙岗房地产权登记中心“假税单”事件案发?这一年有关部门做了什么?
新的疑问是,在2012年5月检察院发出《检察建议书》后,他们的自查和整改就真的到位了么?
(责任编辑:魏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