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4日从福建省经贸委获悉,日前该省下达2013年第一批稀土指令性生产计划。其中,稀土矿产品970吨、冶炼分离产品1250吨。
福建省经贸委要求相关管理部门要按月检查指令性生产计划执行情况,生产企业要按计划组织生产,加强运行监测,建立健全生产和销售台帐,及时报送指令性计划生产统计报表。对无计划、超计划的生产企业要立即责令停产,冶炼企业要追查矿产品来源,对违法生产、收购和销售稀土的企业要提请相关部门依法予以处罚。
据统计,2012年一季度福建省共出口稀土及其制品12.5吨,同比增长74.7%。
(责任编辑:石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