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衷共济实现壮乡新跨越——广西民族团结发展事业侧记

2013年03月05日 09:38   来源:新华网   

  12月1日,地处大苗山腹地的广西融水苗族自治县各族人民身着节日盛装,踏歌起舞,欢庆建县60周年。广西融水苗族自治县是我国成立最早的苗族自治县,境内居住着苗、瑶、侗、壮、汉等13个民族,其中苗族人口21.26万人,占全县总人口的42%。

  新华社发(龙林智 摄)

  新华网广西频道3月5日电(记者管浩)广西是我国人口最多的少数民族自治区。在这片热土上,生活着壮族、瑶族、苗族、侗族等11个世居少数民族。全自治区5159万人口中,少数民族人口占总人口的37.2%,其中壮族人口占总人口的31.4%。

  广西,也是体现着我国民族大团结的土地。在这里,汉族和11个世居少数民族,和谐共处,携手同行,“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理念在广西深入人心。

  12个民族亲如一家 民族团结理念深入人心

  50多年前,龙胜各族自治县泗水乡里排壮寨的壮族小伙侯振荣娶了苗家姑娘杨新花,后来生下两个女儿侯日莲、侯日梦。通过招“上门郎”的方式,侯日莲和侗族青年王成建结婚,随后生下两个儿子侯光祖、侯光源。侯光祖后来和邻村的一个瑶族姑娘结婚,另一个在外打工的侯光源娶了一个汉族姑娘。就这样,这个家庭里聚齐了苗、瑶、侗、壮、汉5个民族。

  “现在家里吃饭都是‘民族大会餐’,5个民族都有自己的饮食习惯。我喜欢吃酸鱼、酸肉,大儿媳喜欢吃鸡,二儿媳喜欢吃辣。自己想吃什么就到厨房去做。”家里的“当家人”王成建笑着说,“虽然来自不同民族,但是大家都能尊重彼此的习惯,和睦相处。”

2月14日,广西三江侗族自治县林溪乡冠小屯侗族村民与游客共进“百家宴”闹新春。

  新华社发(梁克川 摄)

  像王建成一家里多个民族的情况,在广西十分普遍。早在1934年,红军长征经过广西龙胜各族自治县境内,就在瑶寨对面的岩石上刻下“红军绝对保护瑶民”的字样,广西民族团结的种子,在那时就已播下。

  各民族和衷共济、和睦相处、和谐发展已经成为广西民族关系的基本特征,在象州县与金秀瑶族自治县交界处的上坪村,汉族和瑶族群众供住一个屋檐下,共用一间大堂;位于桂、黔两省交界处的三江侗族自治县登晒侗寨,侗、苗、壮等少数民族群众同饮一口井水,同建一所学校,同修一条公路,同建一座鼓楼;金秀瑶族自治县三江乡古范村瑶族群众与邻近壮族村屯多年来和睦相处,互相传授种养技术,开展乡土文艺交流,成为全国民族团结先进村……

  自治区民委主任卢献匾说,民族关系的和谐发展有赖于形成规范统一的制度,有赖于民族平等的观念从理论走向实践,形成制度化、常态化的发展。广西先后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民族工作,加快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意见》《广西壮族自治区民族地区转移支付办法》等一系列政策性文件,对少数民族的政治、经济、文化发展权利等做出了明确规定。

(责任编辑:宋雅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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