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家主张“物价上涨”不等于“通胀”

2013年03月06日 16:18   来源:北京晚报   

  怎样才算是“适度通胀”?

  本文的题目,原拟为《怎样才能确立“物价上涨”不等于“通胀”的基本理念》。考虑到字数太多,我改用《怎样才算是“适度通胀”?》我想把这两个看似完全不一样的“通胀观”绑在一起谈点看法,谁来当题目关系不大。

  2月25日,《第一财经日报》以整版篇幅刊登长文《中国式“新供给经济学”的基本政策主张》,我以极大的耐力粗略通读了一遍。这年头,没有点耐力的人读不下去这类文章。文章作者是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所长贾康、国家发改委发展规划司司长徐林、深圳创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总裁李万寿、中国人民银行货币政策司副司长姚余栋、国家开发银行研究院副院长黄剑辉、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研究员刘培林、中国人民银行营业管理部副研究员李宏瑾。这是要创建“中国式新供给经济学”的主要人马。

  文章说:“我们对当前中国的具体经济政策主张,可以概述为:建议着重从供给端入手推进我国经济实现‘双创、双化、双减、双扩、双进、双到位’;而对备受各方关注的‘通胀问题’,则不宜简单直接套用美国主要从需求端入手加以调控的模式,而应当确立‘物价上涨’不等于‘通胀’的基本理念,并积极构建与我国经济发展阶段、发展水平及市场供求结构相适应的物价调控模型和机制。”

  所谓“双创”即科技创新、制度创新,“双化”即城镇化、产业优化,“双减”即减税、减少行政审批,“双扩”即扩大投资、扩大消费,“双进”即国有资本与民间资本共同进步,实现政府和市场“双到位”。这“6双”似乎也并不新鲜,有点老生常谈。惟有确立“物价上涨”不等于“通胀”的基本理念,我感到颇有新意,这比经常说的“适度通胀”爽快多了。“适度通胀”也好,低通胀也好,总不如“物价上涨”不等于“通胀”来得干脆。

  遗憾的是,该文没有半句有关为什么“物价上涨”不等于“通胀”的具体解释。我只能期待下回分解。本周一,《深圳商报》“精彩观点”栏目刊登王东京教授《谁在妨碍扩大消费》一文。王文说,扩大消费一个重点是要提高人们的当期收入,特别是持久增加收入,第二个重点适度通胀。最根本的理由,是大众消费心理买涨不买跌。商品涨价就抢购;商品降价就持币观望。他对适度通胀的解释是,通胀不能高过GDP或财政收入的增长。而且,通胀只可能由央行推动,归根到底是发多钞票的结果,所以控制通胀只能收银根,而不能直接打压价格。他举限购房为例,房地产作为大宗消费品,长期限购何以扩大消费?

  我写文章,大多不想提出什么新观点,而是大量引用他人的材料,告诉读者“有此一说”,立此存证,方便读者研讨而已。“新供给经济学”派的政策主张,也就是所谓确立“物价上涨”不等于“通胀”的基本理念,一时半会儿恐怕在中国行不通,我建议他们最好再换个国家去当“实验场”。至于“适度通胀”,这是我们一直在做而从未停止过的事情。今年两会上,十二届人大代表、广东律师朱列玉准备向大会提交一份《关于修改〈刑法〉中贪污受贿犯罪不合理量刑规定的议案》。他建议,应根据社会经济发展实际情况,对贪污受贿量刑标准进行修改。具体包括将贪污受贿量刑标准,由10万元判10年,修改为10万元判1年。他的理由,“从购买力角度考虑,现在的‘10万元’大致相当于1997年的‘1万元’。”这个议案能否通过是另外一回事,但他的理由确实是为所谓“适度通胀”提供了一个有力的证明。  苏文洋

(责任编辑:袁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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