细则今年出台 公开范围将进一步扩大
全国人大代表、市财政局局长杨晓超昨天下午接受记者专访时表示,通过晒“三公”,很多单位已经树立了“被监督”、“要节约”的意识,期待通过修改预算法和出台预算法实施细则,进一步规范和完善预决算公开。他还透露,针对去年底中央出台的“八项规定”,本市今年将进一步出台细则严控“三公”经费和行政经费支出,特别是严格压缩公务接待费用。
“三公”经费公开范围
将进一步扩大
针对今年“三公”经费公开是否还会进一步细化的问题,杨晓超表示“总体来说这是一个逐步细化的过程”,今年在“三公”经费公开方面还是继续延续去年的做法,从“款”级科目细化到“项”级。此外公开的范围会进一步扩大,凡是去年年初向人代会报告预算、公开预算的,今年7月就要公开决算。
今年已经是“三公”经费公开的第三年,在执行难点方面杨晓超告诉记者:“‘三公’经费实际上是包含在预决算公开中。现在缺乏法律制度保障这么一个大前提,目前依据的是国务院信息公开化条例中的‘公开是常态,不公开是例外’,但具体到预算和决算,公开到什么程度,都说得很笼统。目前预算法正在修改,希望通过预算法和出台预算法的实施细则,能对预决算包括‘三公’经费有明确规定。只有有了法律依据,加上相应的制度配套,‘三公’经费公开才能进一步规范。”
提到目前预算管理绩效考核结果具体如何跟单位预算挂钩的问题,杨晓超说,原则上如果一家单位某个项目预算执行得不好,第二年预算会减少安排。“但实际这个执行起来也很复杂,因为绩效考评要等项目结束,这个项目考评不好并不代表下一个项目也做不好。目前绝大多数预算单位还是按项目考评,整个单位以自评为主,由财政部门抽查。”
采访中杨晓超还欣喜地告诉记者,经过三年的推进,有一个可喜的变化是,各单位都有了这种意识——花钱是有人监督的,钱得省着花。现在应该说公开“三公”经费的意识基础已经有了,急需的是一个完善的制度去规范。
公务接待费用
可压缩空间较大
中央去年提出转变作风的“八项规定”,对此杨晓超表示,市委市政府对贯彻中央要求的态度非常坚决,正在对具体方案进行研究。据初步分析,“三公”经费——出国经费、公车费用和公务接待费中,公务接待费可以压缩的空间比较大;行政经费中,像会议费、差旅费、调研培训的费用,也都有压缩空间。“比如有些会议材料众多、纸张精美,这次全国两会在会议材料用纸上就已经大为精简了。”杨晓超说。
对于未来在进一步严控“三公”经费方面本市有哪些思路,杨晓超的回答言简意赅:“目前相关部门已经开始这方面的调研,比如是否把出国考察等一些事项纳入绩效考核。这些都是意向,实现起来需要一个过程。近期会拿出相关方案,力争尽快公布。”
政府采购电子产品
成交记录网上公开
针对上月中国社科院发布的调查报告称八成政府采购价格高于市场均价的情况,杨晓超表示,虽然社科院调查组的调查不包括北京,但他们还是认真做了自查和分析。北京市政府采购的商品最高限价及近期成交记录已经全部公开在政府采购网上,同时网上还引入“中关村电子信息产品指数”,这一数据是以中关村电子市场450家经销商作为数据采集点,是由商务部统一管理、统一对外发布、用于指导全国电子产品的权威价格指数。从2011年6月起,北京就已经开始运用该指数并参考中央单位协议采购价格,形成本市的电子类产品参考价格。
此次对九大类近万种型号的电子产品统计自查和分析的结果显示,本市电子类产品的协议采购总体价格与中关村价格和中央单位协议采购价基本持平,其中投影仪、打印机、移动存储设备等略低于中央协议采购价格。“我们对政府采购的中标产品实行最高限价,同时鼓励采购单位在此基础上进一步议价,并将中关村电子产品指数、供应商中标产品最高限价、近期实际成交价及数量在网上公开比对。从2010年起,还把京东、国美、苏宁、大中等也纳入了政府采购供应商范围”,杨晓超告诉记者:“我们还在去年对近500家政府采购协议供货商的实际履约情况进行了专项检查,17家企业因报价等多种问题被暂停供货资格。近年来本市没有收到一件关于办公设备的投诉,今年的市两会也没有一件与政府采购价格或服务有关的建议、提案。”
“营改增”试点行业
或打通地域区别
从去年开始北京对交通运输业和部分服务业实行“营改增”试点,针对这一情况杨晓超透露,扩大试点地区和行业覆盖面是大趋势,其中试点地区有望进一步增加。此外,“营改增”试点除增加试点地区之外,今年还有望选取部分试点行业打通地域限制,实行全行业“营改增”,从而更有利于公平竞争。 本报记者 左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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