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是我国大陆首例试管婴儿“萌珠”25岁生日。25年前的3月10日,萌珠在北京大学第三医院出生。25年来,仅在北医三院就有万名试管婴儿健康出生。截至去年年底,北京地区获得卫生部批准可开展试管婴儿等技术的机构共有15家。
首例试管婴儿医院上班
1988年3月10日,体重3900克的“萌珠”在北医三院呱呱坠地。她的名字中的“萌”代表萌芽和希望,“珠”则为了纪念赋予她生命的我国著名妇产科专家张丽珠。
萌珠的母亲郑女士因为两侧输卵管阻塞20年未能怀孕。39岁那年,她在张丽珠教授的帮助下终于成功有了自己的孩子。萌珠8个月时就会叫爸爸妈妈,一周岁就会说一些简单的词句,大约一岁半开始会走路,两岁就能哼唱几首简单的歌曲。萌珠的妈妈说,孩子身体和智力发育状况都挺好,也很少得病。
萌珠20岁时,第一次回到她的出生地:北医三院的生殖医学中心实验室。那一年,她在时年87岁的张丽珠教授面前唱起了《怒放的生命》。
如今,萌珠从西安一所大学英语系毕业后,重新回到北医三院,现在是北医三院生殖医学中心的一名工作人员。她的同事们说,萌珠非常聪明,性格豪爽。
试管婴儿活产率25%至30%
截至2012年12月31日,全国开展人类辅助生殖技术和设置人类精子库的医疗机构共计358个,其中北京有15家,包括北京大学第三医院、北京协和医院等。
北医三院院长、生殖医学中心主任乔杰教授介绍,截至去年年底,该院生殖医学中心已实施体外受精胚胎移植术5万余例,其中有1万多个健康的试管婴儿相继出生。去年,北医三院生殖医学中心的年门诊量已经突破37万。
世界首例试管婴儿1978年7月25日诞生于英国,成为了医学史上的奇迹。最初有人以为所谓试管婴儿真的是在试管中长大的,其实这项技术过程包括卵子的体外受精和胚胎移植,即通过从女性患者体内取出卵子,放入试管中和精子共同培育受精,培育成早期胚胎后再植入女性子宫内最终形成胎儿。
作为中华医学会生殖医学分会主任委员,乔杰教授曾经粗略统计过全国辅助生殖技术的开展情况,目前试管婴儿的活产率为25%至30%。也就是说每100个成功体外受精—胚胎移植周期中有25至30个能够成功出生正常健康的孩子。据了解,每完成一个试管婴儿治疗周期,花费为2万至3万元。
去年北医三院完成试管婴儿治疗周期1万次,北京市预计总量为2万次,按照25%到30%的活产率计算,仅去年一年,大约有5000至6000名健康的试管婴儿出生。
25岁至30岁为最佳生育期
随着环境污染的加重,工作压力的加大、人工流产技术的普遍应用、性传播疾病的增加和生育年龄的延后,不孕症的发生率有增加的趋势,尤其是高龄职业女性。据报道,目前欧洲每100个新生婴儿中就有1个是试管婴儿。初步估计,我国不孕症的发生率约占育龄夫妇的7%,这是个庞大的群体。
北医三院生殖医学中心专家建议广大适龄女性,珍惜生育机会,遵从自然规律,在25岁至30岁之间完成生育,避免非医疗指征的人工流产。如果有生育愿望而努力1至2年后未果,请及时到正规的医疗机构就医,以免延误最佳的生育时机。
很多女性有这样的误区:以为辅助生殖技术“能量”很大,该生孩子的时候不着急,等到年纪大了再去做“试管婴儿”。实际上,辅助生殖技术只是“帮了一点忙”,卵子的质量不可能通过辅助生殖技术有所改变,所以,最好还是要在该生育的年龄生育。
相关链接
北京开展辅助生殖技术15家机构名单
北京大学第三医院
北京协和医院
国家人口计生委科研所计划生育生殖健康技术服务中心
北京家恩德运医院
北京妇产医院
北京大学第一医院
北京朝阳医院
北京市海淀区妇幼保健院
北京大学人民医院
北京中医药大学东方医院
北京军区总医院
海军总医院
解放军总医院
总装第306医院
空军总医院
延伸阅读
卫生部向专家征集关于代孕的意见
目前,国内各地成立了为数众多的生殖医学中心,鱼龙混杂,特别是代孕等不合法现象出现。
目前代孕在英国、美国的部分州、印度、马来西亚等国家为合法行为,前提是只为无子宫等有身体问题的女性服务。而在我国,代孕仍是不合法的,尽管很多人暗地进行着代孕行为,但无论是代孕者还是被代孕者,目前权益都无法得到保障。
部分生殖医学专家建议,在有医学指征、相关法律法规健全的前提下,希望可以有条件地开展代孕技术,圆一些女性的母亲梦。目前卫生部已经在向专家征集关于代孕的意见,此外还需要相关法律法规的完善,这一过程即便顺利,代孕能够合法开展最快恐怕也要5年到10年。
在代孕合法的国家,法律规定,代孕母亲为试管婴儿的亲生母亲,而提供精子、卵子的为其养父母,在签署代孕协议的同时签署领养协议。此外代孕者在怀孕过程中出现并发症、婴儿出现先天疾病等等问题都要通过法律给予保障。
卫生部上个月宣布,将开展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管理专项整治行动,对开展辅助生殖技术的医疗机构进行全面清理整顿,对违法违规开展辅助生殖技术的机构和个人进行严肃查处和严厉打击。
此次活动整治范围包括:违法违规开展辅助生殖技术的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非法开展辅助生殖技术的机构和个人;非法开展采供精、采供卵、销售促排卵药物等的机构和个人;以及任何形式的代孕技术。
专项整治期间,建议暂缓辅助生殖技术审批,对已审批的辅助生殖机构重新进行审核登记。经重新审核登记后,将辅助生殖机构及准入技术报卫生部备案。
(责任编辑:吴肖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