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女孩告世界之窗索赔百万 其照片被展示达4年

2013年03月12日 11:23   来源:深圳商报   包力

  现年13岁的女孩小悦的大幅照片从2008年5月开始在世界之窗的日本园中展示了4年。去年,小悦状告世界之窗侵犯了自己的肖像权,索赔100万元。法院一审判赔2000元。双方均不服提起上诉,该案昨日在市中院二审。

  小悦诉称,自己的父亲刘某原为深圳世界之窗有限公司的员工。2008年5月的一天,小悦受邀前往日本园试穿和服,试穿过程中摄影师对每一套的造型进行了拍照,但未告知照片用途。2012年3月份,父亲刘某无意中知道当时的照片被用于日本园的文化展示和和服租赁点的宣传广告长达4年之久,之后与世界之窗交涉,广告牌才被拆除。小悦认为,世界之窗侵犯了自己的肖像权,她要求世界之窗赔礼道歉,退还所有照片,并索赔100万元。

  世界之窗方面答辩称,当时的事情都是刘某的邻居兼同事何某一手操办,但是之前说好了照片的用途。当时日本园选了2个员工的孩子参加拍摄,都属于帮忙性质,而小悦之前受邀参加教堂婚礼项目作花童,每次酬劳50元,因此这次拍照刘某不询问报酬问题不符合常理。

  法院一审时认为,世界之窗没有提供充分的证据证明邀请小悦试穿和服和拍照用于宣传系无偿性质,虽然操办此事的何某出庭作证时称自己联系刘某时告知为“帮帮忙”,但属于孤证不足以证明;同时参与拍照的另一孩子家长也证实,该行为属于无偿性质,但不能证明小悦也属于无偿性质。

(责任编辑:魏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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