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一半以上非政府办基层医疗机构将零差率售药

2013年03月12日 08:55   来源:新华日报   

  记者日前从省医改办获悉,今年将扩大基本药物制度实施范围,将非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进一步纳入实施范围。省医改办要求,今年全省50%以上的县(市、区)非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网上采购、配备使用并零差率销售基本药物。二级以上公立医院按规定优先配备、使用基本药物,提高基本药物使用比例,并逐步达到国家要求。

  我省自2009年起,分三批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配备使用、零差率销售基本药物,2012年基本药物制度已覆盖全省所有政府办村卫生室。据统计,通过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和基层综合改革,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本药物的实际销售价格比制度实施前平均下降42.7%。全省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门急诊人次占当地门急诊人次总数的比例由改革前的33%上升到42%,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门急诊人次占当地门急诊人次总数的比例由改革前的53.7%上升到58.6%。据第三方调查,居民对基层就诊费用的满意度平均达88.3%,对前往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就诊的倾向度平均达90.4%。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医护人员的诊疗行为也发生了积极变化,全省乡镇卫生院门急诊病人使用抗生素患者比例由29.3%下降到20.6%,住院病人使用抗生素由41.8%下降到32.3%,门急诊输液人次由46.2%下降到39.7%。

(责任编辑:魏笑)

商务进行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