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公务员招考四大变化 本地生源报考条件放宽

2013年03月14日 10:24   来源:福州晚报   何佳媛

  服务未满两年的公务员不能再报考,近三年应届毕业生纳入本省报考者,专门职位多达400个,部分偏远基层职位面向本地生源

  我省原本在春秋两季各办一场公务员考录,今年起,每年仅组织实施一次公务员考录(即省、市、县、乡四级联考)。记者13日从省公务员局了解到,今年我省公务员招考政策呈现四大变化。

  变化一:服务未满两年的公务员不能报考

  针对公务员再报考的问题,今年的公务员招考条件也有所变化。往年我省一般都规定“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不得报名”,从今年起,这一要求改为“服务年限不满两年(含试用期)的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不得报名。”这一变化与今年中央机关招考一致。

  对服务未满两年的公务员再报考提出时间限制,主要是为了稳定新录用人员和基层公务员队伍,同时给其他考生更多的机会。

  变化二:近三年应届毕业生都纳入本省报考者

  今年公务员招考的条件更加放宽,最突出的表现是报考公告第七条的规定:“今年3月12日前的常住户口在我省的报考者,省内高校的省外生源和省外高校的福建生源2011 年、2012年、2013年应届毕业生,均视为本省报考者。”

  往年省内高校的省外生源和省外高校的福建生源,只有招考当年的应届毕业生,才能视为本省报考者。今年则扩大为近三年,这一条件放宽有助吸纳更多人才到福建工作。

(责任编辑:石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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