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一些商场超市产品质量查询终端成摆设

2013年03月14日 23:02   来源:新华网   张涛

  作为一个验证产品真伪、提供产品质量信息服务的新型网络,产品电子监管码系统在实际推行中却是“叫好不叫座”。记者日前在走访河北省一些商场超市时了解到,货架上已很难找到贴着监管码的商品,产品质量查询终端也基本上成为摆设。

  产品质量查询终端闲在角落里

  早在2005年9月,国家质检总局经国务院批准,决定在河北省先行建设产品质量电子监管网。企业入网后,其产品外包装上使用统一标识的电子监管码,电子监管码具有唯一性,相当于产品的“电子身份证”。

  消费者如果怀疑自己购买的商品为假冒伪劣产品,可用打电话或发短信方式随时对电子监管码进行查询,也可利用在各地布设的查询终端进行查询。这对于执法部门打击假冒伪劣,以及企业加强产品管理和维权等有积极的意义。

  据河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调查发现,经过几年的运行,消费者利用监管网查询信息的积极性不是很高。不少消费者反映,他们用打电话或发短信方式查询要付费,加重了负担。通过电话查询每分钟收费0.3元,通过发短信查询每条收费0.2元,短信回复还要收费0.2元。

  河北省曾在各地商场、超市安装了3000多个产品质量免费查询终端,效果如何呢?记者在石家庄一家北国超市入口处看到,查询终端静静地立在角落里,无人问津。一位工作人员说,刚开始推行的前一两年,消费者觉得新鲜,还有人顺便查一查,现在基本上成了摆设。

  在唐山市百货大楼,一位工作人员告诉记者,产品质量查询终端只“热”了一两年,商场因为嫌它占地方,现在已经将它“请”进仓库里了。

  记者在河北省多个城市走访了十余家商场超市,均碰到了类似北国超市、唐山市百货大楼的情况。

  企业贴码积极性不太高

  采用电子信息化的手段来监管市场,无论对于提升产品品质还是保证产品消费安全都是一件好事。记者在河北调查发现,企业贴码积极性不太高,电子监管码反倒成了众矢之的。

  据河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电子监管网推广办一位负责人介绍,产品质量电子监管网由来自北京的一家公司开发建设并代行监管。在实际推广中遇到不小的阻力,最高峰时入网企业达5000多家,但产品标注电子监管码上市的企业只有2000多家,目前这项工作已处于半停滞状态。

  “代行监管的企业实际上挣的是卖电子监管码的钱。”保定合膳食品有限公司负责人魏金湖说,加入这一系统,每年必须向代行监管公司缴纳600元的“密匙费”,还要花钱买统一标识的电子监管码,每个码约1分钱。这一收费如果是代替政府收取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则缺乏合法的依据;如果是服务性收费,则违反了反不正当竞争法。

  入网企业河北建业电缆有限公司负责人周小刚说,产品质量电子监管网的监管主体存在混乱。企业入网后,产品的生产日期、数量和销售区域等均在网络中有详细的电子记录,而企业间的竞争实际是产量、销量的竞争。现在给每个产品赋一个码,卖掉一件,系统中清清楚楚,商业布局已没有秘密可言。这些信息不是掌握在政府部门手中,而是掌握在同样是企业的代行监管公司手中,他们感到不安全。

  避免类似的教训再次发生

  中国人民大学公共管理学院教授许光建说,作为一种监管技术,给产品打上“电子身份证”,其本身并没有问题。问题在于,行政部门的这种做法背后有没有利益驱动,增加的成本由谁来承担?而不管政府和企业如何分担成本,最终为这种监管手段埋单的还是消费者。

  河北省社会科学院研究员薛维君认为,监管码要发挥作用必须有一定前提条件:社会的诚信度很高,流通中间环节很少,监管又十分有力。而我国产品生产到销售有各种各样的环节,实施监管码成本太高,中间任何一个环节作假都没法控制。

  曾多次参加监管码论证的中国人民大学农业与农村发展学院副院长郑风田说,应从消费者和企业利益角度出发将质量监管做实,防止增加不必要的负担,避免类似的教训再次发生。(记者张涛)

(责任编辑:袁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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