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改造2.5万户农村危房 五保户省补7500元

2013年03月14日 07:51   来源:南海网   李晓梅 程叶华 段剑良

  海南今年计划完成25000户农村危房改造任务,11月底前全部竣工,将对居住在农村d级或c级危房中的分散供养五保户、低保户、贫困残疾人家庭和其他贫困农户等进行补助,其中,省级财政补助平均7500元/户,市县财政应根据中央和省的补助标准,给予每户补助不少于6000元。这是南海网记者3月13日从省住建厅获悉的。

  建设保障性住房和完成农村危房改造是海南省政府今年为民办十件民生实事的其中一件。按照要求,全省市县政府于3月底前制订完成农村危房改造方案,将改造指标分配到乡镇和村庄,落实到农户;5月份开工建设;7月底前全部开工建设;11月底前全部竣工,悬挂标识牌,并由市县自行组织检查验收;12月上旬,省政府组织年度考核验收。

  省住建厅相关负责人表示,今年海南省继续对农村危房改造的困难家庭给予补助。对农村居住在d级或c级危房中的分散供养五保户、低保户、贫困残疾人家庭和其他贫困农户给予省级财政补助平均7500元/户,市县政府补助不设高限,但每户补助不少于6000元,优先提高分散五保户、低保户和贫困残疾人家庭的补助标准,确保最贫困农户的危房得到及时改造。

  在补助申报方面,要求严格规范补助对象的审核、审批程序。实行农户自愿申请、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民主评议、乡(镇)审核、县(市)审批程序。补助对象基本信息和各审批环节的结果要在村和镇公示栏公示;并公示补助标准和投诉电话,保存好公示资料和投诉记录,对公示结果做出评价,对投诉内容及时反馈。

  在保障资金安全方面,要求实行分账核算、专款专用,并按有关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严格使用,健全内控制度,执行规定标准,严禁截留、挤占和挪用。

  据悉,海南农村危房改造工作今年将实行月进度报告制度,每月30日前,各市县危改办将当月农村危房改造的工程进度及建设成效、存在问题和有关建议等形成报告,报省住建厅,并明确改造时间表,年底组织检查、考核验收。(记者李晓梅 通讯员程叶华 段剑良)

(责任编辑:西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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