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日,记者从南京市政府网获悉,自高淳、溧水撤县设区至2017年底,原则上有利于两地发展的政策保持不变,同时,两地将逐步享受市辖区的相应政策。
今后,高淳、溧水两区保持原县级管理权不变,两区将分别继续行使原溧水县、高淳县在经济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城乡建设等方面的权限;保持优惠政策不变,两区将分别继续享受原溧水县、高淳县的优惠政策,并逐步享受市辖区相应的政策;保持机构职能不变,两区区属各级工作部门职能、机构性质和人员编制等保持不变。
(责任编辑:魏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