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两月全省公共预算地方级财政收入187.1亿元,完成预算的15.6%,比上年同期增加15亿元,增长8.7%。全省公共预算全口径财政收入367.7亿元,同比增加31亿元,增长9.2%。
全省公共预算地方级财政收入主要项目中,增值税收入19.7亿元,增长19.7%;营业税收入46.3亿元,增长17%。这两个税种增幅相对较高,主要是上年同期集中落实提高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增值税、营业税起征点政策,收入基数偏低。
全省公共预算地方级财政收入分级次看,省本级48.8亿元,增长4.9%;市县级138.2亿元,增长10.1%。分地区看,9个市(州)7增2降。其中,四平、白城和吉林地区增幅在40%以上,延边、白山和辽源地区增幅在20%以上,松原地区小幅增长。
全省公共预算财政支出415亿元,完成预算的17.8%,同比增加35.1亿元,增长9.2%。其中,医疗卫生支出31.7亿元,增长45.6%,主要是提高财政对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参保补助标准,以及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标准增加的支出。
全省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63.4亿元,完成预算的11.8%,同比增加7.2亿元,增长12.7%;全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32.3亿元,完成预算的6.3%,同比减少147万元。
(责任编辑:宋雅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