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广西19名村干部集体贪污390户边民危房改造款获刑
地处中越边境的广西崇左市大新县19名村干部,为谋取私利,贪污390户边民危旧房改造款27万元人民币,被检察机关查处,并被法院判处刑期不等的刑罚。
近日,大新县检察院副检察长李惠东特地到昌明乡东风村赵承敏等边民家中回访,询问其补偿款领取情况。此前,赵承敏在危房改造时曾通过村委会向政府申领了1万元补偿款,但是领到手中的只有不到5000元,其余都被该村村支书林某华贪污。和赵承敏一样,大新县有390户边民的危旧房改造款被各村的村支书或主任们贪污。
李惠东18日接受采访时介绍,2009年,国家在大新县实施农村危旧房改造试点工作,对符合条件的贫困户、低保户和五保户分别给与1万至2万元人民币不等的补助,这些补偿款通过各村村支书或村委会主任协助发放到边民手中。但是,由于对危房改造补助政策不了解,一些边民并没有领到足额款项。
2012年,大新县检察院不断接到群众匿名举报,反应村干部贪污受贿的问题,该院立即组成工作组侦查。
李惠东表示,查处此类案件十分困难,刚开始查案时,只有少数边民到检察院当面反应情况,其他人因畏惧打击报复均不敢出声。为此,李惠东等人根据线索,驱车数百公里前往受害边民家中暗访,了解详细情况。
经过努力,这桩贪污大案案情逐渐浮出水面,涉案村干部们被检察机关取保候审,受害边民纷纷到检察院登记被骗情况。
据大新县检察院统计,截至目前,该县已起诉涉案村干部19名,涉案金额超过27万。一些案件由于涉案金额达不到立案标准,村干部返还款项后,没有被追究刑责。
崇左市检察院副检察长黄继平表示,崇左市与越南接壤,根据国家政策,村民们申报的危房改造补助金获批相对比较容易。由于申领补偿款需经过村委会申报,有的村干部贪污收受“手续费”。今后,检查机关将加大宣传、查处力度,让更多边民了解国家危房改造政策和补偿标准,真正做到“公正司法为人民”。
(责任编辑:宋雅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