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鹅潭年内推11宗地 总建筑面积149万平方米

2013年03月18日 08:48   来源:南方日报   

  白鹅潭今年将密集推出白鹤沙、荷景路等一批用地,总面积达71.30公顷,总建筑面积149.13万平方米;随着广钢搬迁推进,东塱等4大片区改造将迎来利好,改造总成本需约123亿元;花地河新经济带打造“国家级电子商务示范基地”,企业落户最高可获补贴100万元……昨日记者从荔湾区获悉,今年是该区实现“拐点提速”的关键一年,在白鹅潭现代商贸功能区、花地河电子商务集聚区和城区重建项目上将有众多重磅举措。

  亮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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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白鹅潭密集出让71.3公顷用地

  在日前举行的香港新春招商会上,荔湾区公布了一批利好消息,向企业伸出橄榄枝。

  白鹅潭经济圈是荔湾发展的王牌之一。荔湾在白鹅潭核心地段,选取3平方公里作为先行启动区,打造面向珠三角、具有国际化视野的“白鹅潭国际商业中心”。

  该中心规划毛容积率已由1.84提高到2.51,建筑面积由480万平方米增加到651万平方米,主要分为新隆沙、核心区、创意廊道和湖区四大区域,新规划的亮点是占地17.5万平方米的鹅潭广场和约300万平方米的地下综合换乘枢纽,“V”形鹅潭广场将以500米、400米、300米的三座地标性塔楼为视觉亮点,鹅潭广场地下换乘枢纽共有三条地铁线交汇,该区域将与珠江新城CBD遥相呼应。

  据荔湾区白鹅潭经济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介绍,白鹅潭在经过几年的精心谋划之后,今年将向市场密集推出白鹤沙、荷景路、龙溪大道、新隆沙、五眼桥、鹤洞等一批经营性用地,总面积达71.30公顷,净用地面积46.53公顷,总建筑面积149.13万平方米,包括居住用地4宗,商业金融业用地7宗。

  亮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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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钢集团2015年前搬完

  按“退二进三”计划,广钢集团将于2015年前搬迁完毕。据了解,目前广州市政府正积极推动广钢搬迁事宜,要求由广钢集团牵头,抓紧编制广钢及周边地区(包括东塱、西塱、鹤洞和广钢集团)的控制性详细规划,并由荔湾区主导推进东塱等3个片区的市区重建工作。

  “这对东塱、西塱、鹤洞,乃至暂未纳入控规编制范围的坑口而言,都不失为一个实现更新发展的绝佳政策机遇。”荔湾区有关负责人表示,随着广钢搬迁,一直以来困扰该区域的环境问题将大为改观,搬迁腾出的大面积厂区更为区域发展提供了足够的空间,再加上良好的区位条件和齐全的配套设施,广钢周边东塱等4个片区的重建前景值得期待。

  据透露,东塱片区规划毛容积率2.26,拆建比1:1.8,改造总成本31.46亿元;西塱片区规划毛容积率1.63,拆建比1:1.63,改造总成本45.55亿元;鹤洞片区规划毛容积率2.52,拆建比1:2.0,改造成本为15.70亿元;坑口片区规划毛容积率2.39,拆建比1:2.01,改造总成本31.01亿元。经计算,这4个片区的改造成本总计123.72亿元,有意采取融资复建的模式,其中鹤洞片区还规划建设保障性住房2.74万平方米。

  亮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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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电商落户最高补贴百万元

  荔湾区经贸局负责人介绍,花地河全长8.44公里,是荔湾区最大的内河。花地河电子商务集聚区规划面积高达379万平方米,现有园区面积约20万平方米,在建面积约100万平方米。目前,荔湾以花地河电子商务集聚区为纽带,以广佛数字创意园、广州国际茶叶交易中心、广州邮政EMS网商创业园等为产业集聚支撑点,推动广东塑料交易所、唯品会、梦芭莎等龙头企业快速发展,全年交易额达2600亿元,“广州电子商务(荔湾)产业园”已被列入广州市战略性新兴产业基地,荔湾现正申报“国家级电子商务示范基地”。

  花地河电子商务集聚区规划布局为“一带一核四园十心”,计划到2015年建成多个电子商务园区,园区总规模超过70万平方米,电子商务企业超过200家,电子商务从业人员超过2万人,集聚区电子商务交易额超过3500亿元,将打造成为华南地区规模最大、集聚效应最强的电子商务集聚区之一,推进传统“千年商都”向现代“网络商都”转型。

  花地河集聚区内正在不断形成新的重点载体。如曾备受关注、外形如玉佩的广州圆大厦,其位于花地河南段东沙大桥旁,总建筑面积约10万平方米,以塑料现货的大宗商品交易为核心,将打造国内领先的行业垂直式大宗商品电子商务交易平台。项目将于今年6月份建成招商,面向国内外总部企业和现代服务业企业招商。

  荔湾区有关负责人表示,近一两年,该区将电子商务确立为十大优势产业“1234”发展新格局的“一个核心产业”,逐步完善电子商务发展载体和支撑体系。今年该区制订了《荔湾区电子商务产业发展资金补贴办法》,有多项优惠政策,包括最高100万元的企业落户补贴、最高50万元的平台建设补贴、每人最高5万元的人才引进补贴,以及按对区财政贡献额30%-50%的财政专项补贴和每平方米20元的场地租金补贴等。

  同时,荔湾还制订了《广州市荔湾区招商选资奖励办法》,对引荐人(包括区各部门以及社会各机构和个人)按引进企业注册资本和引进当年或次年对区财政贡献额给予最高200万元人民币以内的一次性奖励,另外还有引荐大型企业项目奖等额外奖励。《广州市荔湾区扶持重点企业发展办法》则提出对重点企业给予落户补助,同时按企业对区财政贡献额增量部分的10%给予不计上限的扶持。

  作者:记者 胡良光 通讯员 周荣嘉

(责任编辑:王姣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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