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低保户危房改造可获5万元补贴,危房不改造邻居可起诉。昨日,广州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广州市2013年农村泥砖房和危房改造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一》”)、《广州市2013年城市零散危房修缮改造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二》”),分别对农村和城市的危房改造作出解释和安排。
维护加固免办证要备案
2008年至今年,全市已有17989户农村危房通过改造,统计显示目前仍有48000户农村危房排队改造中。
今年,已统计在册的改造数量为1万户,分别为天河区9户、白云区400户、花都区1500户、番禺区3户、南沙区57户、萝岗区331户、从化市3500户、增城市4200户,这其中有6180户属于低保低收入家庭。
市国土房管局副局长黄文波在新闻发布会上称,低保低收入家庭可获得财政补贴5万元/户,非低保收入家庭获得3万元/户补贴,以此标准估算,市、区(县级市)财政共需投入42360万元,其中市级财政投入25805万元,区(县级市)财政投入16555万元。
据介绍,经测算每户泥砖房和危房面积大约80平方米左右,改造费用在5—8万元之间。
《方案一》鼓励以行政村或自然村为单位进行集中改造,对此市财政按照5000元/户的标准另行给予奖励。
危房不改造邻居可起诉
根据《方案二》,城市零散危房如果不增加原产权建筑面积和高度、不改变原产权建筑红线、不改变建筑外立面和建筑层数,对其进行维修加固的,免于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对于免于办理建筑工程规划许可证的危改项目,还可免办消防、环保报批报建手续,但是必须凭原房屋证据保全资料到街道城管部门办理开工备案手续。房屋所有权人可凭区国土房管部门出具的零散危房修缮改造任务证明书和房屋结构变更情况证明书、原房屋权属证明文件(原件)、身份证明等资料,到产权登记机关申请办理房屋结构变更事项的产权登记手续。
但是需要拆除重建的,在对原房屋进行证据保全的基础上,允许按照原产权建筑红线及不少于原产权建筑面积进行重建。
针对广州市区零散危房的修缮改造,资金则由房屋业主自行承担,政府直管的危房,改造资金由直管房管理单位在直管房租金上缴留成收入中安排。
若责任人没有能力改造,可委托区国土房管部门代管并治理。《方案二》更是鼓励、引导危房相邻人通过司法诉讼维护自身的相邻权益。如若低保低收入家庭和特困职工家庭的房屋列入改造对象,治理期间,区国土房管部门可提供临时安置住房,租金按廉租住房规定计收。(记者/马喜生 实习生/杜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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