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新闻网记者 黄婧 通讯员 阳德生 禤日成
南宁市民黄老伯患有“高血压”、“糖尿病”等慢性疾病,每个月医药费要上千元,可黄老伯每个月的退休金才1000多元,生活上很是拮据。自从办理了南宁市医保门诊大病治疗卡,医药费用减轻了许多,生活上也不那么拮据了。为此黄老伯感慨地说:“医保门诊大病政策真是好,为我解决了大难题啊!”参加了南宁市医保,患有门诊大病,如何办理医保门诊大病治疗卡?可以享受怎样的医保待遇?记者就此采访了南宁市社会保险事业局。
有哪些大病?
21种大病列入门诊治疗范围
根据《南宁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办法》第25条第一项第三款之规定,列入医保门诊大病范围共21种:⑴各种恶性肿瘤(非放、化疗,放、化疗);⑵器官移植后抗排斥治疗;⑶慢性肾功能不全;⑷慢性阻塞性肺疾病;⑸慢性充血性心衰;⑹慢性活动性肝炎巩固期;⑺肝硬化;⑻糖尿病;⑼冠心病;⑽精神病(限精神分裂症、偏执性精神障碍);⑾结核病活动期;⑿血友病;⒀银屑病;⒁高血压病(高危组);⒂甲亢;⒃脑血管疾病后遗症;⒄帕金森氏综合症;⒅系统性红斑狼疮;⒆再生障碍性贫血;⒇重型和中间型地中海贫血;(21)类风湿性关节炎。
(责任编辑:王姣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