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城镇居民医保有望统一

2013年03月19日 09:40   来源:工人日报   吴雪君
    筹资缴费标准不一致,封顶线、报销比例各不相同。

    海南城镇居民医保为何差距悬殊?

    该省有关负责人称,各个市县的医疗保险待遇有望统一标准 

    “为什么同样是参加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我们澄迈县最高报销45%,海口市却能报销82%?”近日,海南省澄迈县居民王运虎因重度颅脑损伤在海口市人民医院住院治疗,共花费18.7万元医药费,按照有关规定,王运虎只能报销45%的医疗费,这样算下来,自己要掏近10万元。“如果参保的是海口市城镇居民,能少掏6万多元。”王运虎说。

    同样是享受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海口市居民胡永旺就比王运虎幸运得多。胡永旺老伴告诉记者,2012年6月,77岁的胡永旺不小心摔了一跤,导致脑出血,住院治疗50天,医药费花了19.5万元,除去在医院直接报销的14万多元,自己仅掏了5万多元。

    记者走访发现,目前海南省城镇居民医保分海口、三亚和其他市县三个统筹区。三个统筹区筹资缴费标准不一致,起付线不同、报销比例不同、封顶线不同。封顶线方面,海口2012年由10万元调整到12万元(含二次待遇支付最高年度支付限额为20万元),三亚2012年一档封顶线调整至15万元,二档调整至10万元,而其他市县的统筹区的封顶线仅为8万元。

    “封顶线越高意味着医疗报销比例越高。”王运虎告诉记者,澄迈县的封顶线仅8万元,如此一来,医疗报销比例自然和海口差别明显。与此同时,由于统筹区不同,自己也不能和海口市参保的城镇居民一样,享受二次待遇支付政策。

    二次待遇支付,是指参保人在一个年度内,因住院治疗发生的医疗费用以及门诊特殊病种治疗的费用,经审核后进入统筹基金支付范围的医疗费用总和,扣除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已支付的费用,剩余的医疗费用列入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二次报销。进入统筹基金二次待遇支付范围的医疗费用不设起付线,按80%比例支付。像王运虎,如果申请二次待遇支付,大约可再报销6万多元的医疗费。

    “由于个人缴纳费用、统筹区封顶线、病情等不同,海南城镇居民医保待遇确实存在悬殊。”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相关负责人表示,海南省将计划启动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全省统筹,届时,全省的城镇居民医保参保人有望缴费统一,待遇统一。该负责人还表示,对于二次待遇支付政策,日前省社保部门将考虑在全省铺开,做成全省城镇居民医保的大病医保。

(责任编辑:秦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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