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时破题,是摆在温州金融综合改革一周年的关键性问题。 3月15日,在由中央财经领导小组组织的温州金改一周年座谈会上,围绕温州金改如何突破的问题展开热烈讨论。其中,民间资本是否可以作为主发起和利率市场化的问题仍是争执焦点,这或许也是金改广为诟病的原因。应邀参会的民进中央经济委员会副主任、浙江省人大代表、温州中小企业发展促进会会长周德文认为,在过去的一年,温州金改取得了初步的成果,但没取得重大突破。
今年全国两会期间,全国人大代表、森马集团董事长邱光和表示,从检验温州金改成效的几个标准来看,温州目前尚未走出局部金融风波冲击的低谷,建议有关部门尽快落实“金改”政策。
各界对民间资本
作为主发起尚存争议
央行行长周小川在评价温州金改一年工作时表示,想要正确认识温州的金融改革,需要以改革设计为出发点观察。需要认识到,原来经济中出现的困难,新的改革措施不一定就能帮它解决。
目前,温州中小企业达40多万家,融资难仍是现实难题。周德文接受《中国企业报》记者采访时表示,我国中小银行特别是为小微企业服务的小型金融机构严重缺失,造成中小微企业融资困难,小型金融机构国家不可能投资,应该由民间资本进行筹建。
有数据称,截至2012年底,温州市小贷公司贷款余额124.8亿元,试点以来累计放贷9.01万笔共1008.2亿元。其中,2012年累计放贷3.47万笔共448.9亿元,分别占试点以来的44.5%和38.5%,与2011年同比增长52.3%。
民间资本在温州仍很活跃。“但现在各界对民间资本作为主发起还存在争议。”周德文建议,应给村镇银行松绑,降低村镇银行的设置门槛,取消限制条件。
在周德文看来,村镇银行不需要设置限制条件,民间资本也好、国有资本也好,都可以准入,都可以作为主发起人。“这在新36条中已经明确规定,鼓励民间资本发起和参与村镇银行的筹建,但是后来,‘发起’一词被银监会等部门去掉,改成了‘鼓励’。鼓励就不一样了,还是需要银行主导,这就很不合理。”
事实上,民间资本完全有能力作为主发起人。周德文表示,还是老观念的原因。中央一些职能部门依然存在所有制的歧视。如果能够把这个“观念”问题解决了,就不存在问题。民间资本进入金融领域不会冲击金融领域,也不可能天下大乱。他告诉记者,金融属于高风险行业,民间资本更加注重防范风险,“因为那些钱是个人的。现在不要说银行,就是办小贷公司,其总经理也都是从银行请过来的,原因就是他们也希望有专业的团队进行打造。”
在轻准入的同时,应当加强监管。“政府的责任是监管,而不是审批。”周德文认为,应该尽早出台相应法律法规,给这些民间资本合法身份。
《条例》以年为时间周期
设年利率上限
在当天的座谈会上,相关负责人表示利率市场化“牵一发动全身”。
“金融不像一个产品,如果温州出现问题,可能会波及全国,因此,利率市场化在一个地区需要谨慎。”上述负责人表示。
据温州市金融办发布的监测数据显示,2012年9月21日—12月31日,温州利率水平一直在20.86%—22.24%之间高位运行。
邱光和表示,现在实体企业的利润率基本在5%—8%,而目前利率却维持在20%以上,显然是极不合理的,“或者说,实体企业辛辛苦苦干一年,还不够给融资机构付融资费。”
周德文指出,对于一个垄断行业来说,市场化的改造,既是公平竞争的基本要求,也是提高行业效率的保证。在市场化的过程中,行业准入门槛的放宽是必要条件,具有弹性的公平定价机制,才是充分条件。
利率市场化可谓金融改革的核心。周德文认为,进行金融改革,打破金融体系中的垄断,就要进行市场化改造,在实行自由、公开的金融交易准入审核标准之外,更要实行利率的市场化改造。
周德文表示,如此,才能带来充分的市场竞争以降低贷款利率,却不是靠垄断贷款来降低利率;才能让村镇银行等民间金融机构和国有银行站在公平的市场展开竞争,以吸收更多的存款,从根本上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的问题。
目前,《浙江省温州民间融资管理条例》已经报送省级层面,正式进入立法流程。温州市市长陈金彪介绍说,经过多方论证,《条例》拟选择以“年”为时间周期的利率安排,参照“温州指数”利率水平,设定一定的借贷资金年利率上限。
利率市场化将是大势所趋。周德文透露,今年金改会有重大突破,民间资本进入金融领域,温州今年可能会有一两家试点。同时,民间借贷立法会有突破。《放贷人条例》有望今年出台,浙江省的《民间融资管理条例》也望在今年下半年在浙江省人大立法。“但希望这一条例不要再含含糊糊,能够具有可操作性。”周德文如此说。
(责任编辑:秦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