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内爆料花万元代办费就能拿到"新购房证明"

2013年03月20日 09:14   来源:新华日报   高 伟

  落实“新国八条”,南京市出台的限购细则明确规定:对已拥有2套及以上住房的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暂停在本市市区内向其销售住房;购二套房则首付款不低于60%、贷款利率不低于基准利率的1.1倍。而记者的一位赵姓朋友作为南京人,在相中一处城中新房后,尽管至少拥有两套住房,却在中间人帮助下,拿着后者帮办的离婚证和单身证明,办妥“新购房证明”并从银行贷到款,如愿购得住房,且首付和利率均未上浮。虽然为此支付1万多元代办费,但他还是觉得很值。

  那么,“神通广大”的中间人是如何做到的?据赵先生介绍,他根本没去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全靠中间人帮他拿到“新购房证明”,并在银行申请到贷款,事后自然也就不用去复婚。这样的离婚其实是真正的“假离婚”,说白了就是伪造离婚证。

  记者随后通过赵先生,联系上这位中间人,以同样理由委托其办理购买“首套房”,讨价还价敲定代办费后,他一口答应下来……而据了解,时下,像赵先生一样通过各种“办法”绕过政策限制,成功购房者并非个别。

  在位于南京建邺路上的一家房产中介公司,一位刘姓业务员的说法也印证了以上事实。记者以南京户籍购房人身份向其咨询,购房如何才能避开限购限贷政策,这位业务员表示,只需付2万元代办费即可,其余都不用操心。至于办法嘛,很简单。他说,“花几百元办个假离婚证和单身证明,我们自然能帮你顺利拿到‘新购房证明’,从银行获得相应贷款也不是难事。”据悉,他们去年已帮助10余名类似客户成功购房。“如果你愿意多花点钱,不办证也可以。”

  现有条件下,购房人到房管部门申领“新购房证明”以及到银行申请贷款,相关部门并不缺乏甄别证件真伪的技术手段。尤其是贷款,银行还能通过查询之前的贷款记录等手段来堵住漏洞。为何仍有漏网之鱼?业内人士分析,也有可能之前贷款记录因故未录入征信系统,客观上造成放贷失误,但主要还是审查力度不大,相关人员把关不严,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甚至不排除存在违规发证、放贷的情况。

  在江苏诺法律师事务所叶光华律师看来,限购“篱笆”未能扎紧并不偶然。因为不管是房管部门还是银行方面,从法律角度说,由于涉及个人隐私,他们并无前往民政部门调查购房者婚姻状况,以确保事实无误的权利,而只能核实证件本身的真伪。也就是说,现有条件下,他们只能做形式上的审查,而非实质性的审查。在这种情况下,倘若核实不认真,工作不严谨,也可能会造成失误。

  而对于购房者而言,即便通过各种非常手段蒙混过关,也不能就此高枕无忧。叶光华认为,只要国家相关部门因故提请调查,作假的购房人以及中间人将无处遁形。根据相关法律,在民事上,基于违法行为,买房时签订的购房合同以及享受的政策优惠、所获不正当利益,均无效并须返还,最后难免“竹篮打水一场空”。在刑事上,凭借假证骗购、骗贷,将构成伪造国家机关公文、印章罪——“房姐”龚爱爱即以此罪名被批准逮捕,以及贷款诈骗罪等,后果相当严重。中间人自不必说,购房者也有风险。若相关部门有人里应外合,也将构成渎职罪。

  倘若在房管、银行和民政三方间建立一个共通共享的个人信息平台,肯定能有效堵死骗购骗贷之路。但法律专家认为,目前要想实现这种“信息共享”还有一定难度。就此而言,在现有条件下,对购房人资格严格审查,对骗购骗贷者严厉处罚,切实执行、落实到位,才能扎紧这道政策“篱笆”。

(责任编辑:吴肖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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