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公开招聘505名聘任制公务员 3月20日起报名_中国经济网——国家经济门户

深圳市公开招聘505名聘任制公务员 3月20日起报名

2013年03月20日 11:13   来源:深圳新闻网   王丹丹

  九、聘任

  公示期满,对受到投诉且经查实有严重问题的,不予聘任;对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任,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任;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任的,由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公示结束后正式办理聘任手续。经审批同意聘任的,由招考单位和拟招人员按规定办理报到手续,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和深圳市聘任制公务员管理有关规定,按照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签订书面聘任合同,确定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实行社会基本养老保险与职业年金相结合的养老制度。

  十、试用期管理及任职定级

  新聘任公务员管理按照《深圳市行政机关聘任制公务员管理办法(试行)》进行,其中,试用期内的培养、考核及纪律约束参照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1〕62号)有关规定执行。新聘任公务员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以及具有人社部发〔2011〕62号文规定的应当取消录用情形之一的,主管部门将与其解除聘任合同。

  新聘任公务员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将按照其报考的职位任职定级。高学历者报考低学历要求的职位,将按职位明确的职务办理任职手续。例如:招考职位为七级执法员,要求最低学历本科、最低学位学士,报考人员无论是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的还是本科学历、学士学位的,考取后的职务均确定为七级执法员。

  十一、其它事项

  (一)本公告及其附件的“以上、以下”均包含基数。

  (二)基层工作经历及其它相关资历的时间计算,均截止至2013年3月20日。

  基层工作经历是指除在省级(含直辖市)以上党政机关、军队师级(含相当师级)以上单位以外的工作经历。义务兵退出现役,在军队服现役经历视为基层工作经历。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或留学归来人员在校期间的经历,均不视为基层工作经历。

  (三)本次考试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也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社会上任何以公务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参考资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笔试的考试大纲可登录深圳市考试院网站进行查询。

  (四)深圳组工在线网址:http://www.zzb.sz.gov.cn/INetLogic/CSE/Index.aspx。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址:http://www.szhrss.gov.cn/。深圳市考试院网址:http://www.testcenter.gov.cn/index.aspx。

  深圳市考试院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振华路100号深纺大厦C座2楼。

  附件:1.深圳市公开招考公务员职位表(2013年3月19日)

  2.深圳市公开招考公务员报考指南(2013年3月19日)

  3.高职高专、本科以及研究生专业目录

  中共深圳市委组织部

  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3年3月19日

(责任编辑:魏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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