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医保新增6项门诊特殊病种

2013年03月20日 11:28   来源:东南网   潘园园

  省医保新增6个门诊特殊病种

  统筹基金年度最高支付限额、大额医疗费用补充保险起付标准提至13万元

  今年起,血友病(成人)、重症肌无力、强直性脊椎炎、白内障门诊手术治疗、肝硬化(失代偿期)和帕金森病等6个病种,纳入省本级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特殊病种和治疗项目范围。至此,省本级医保门诊特殊病种增加到17个。

  此外,今年起,省本级医保门诊特殊病种和治疗项目及住院医疗费用年度累计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由11万元提高至13万元。相应大额医疗费用补充保险起付标准由11万元调高至13万元,最高支付限额由24万元调高至不低于28万元,保额不低于15万元。其他医保待遇相关政策,如门诊、住院起付标准、个人分担比例、公务员危重病目录外医疗费用补助等维持2012年水平不变。

(责任编辑:魏笑)

商务进行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