晨报讯(记者王萍)昨天有消息称,从3月25日起,北京市住房公积金对二套房将调整为“认房又认贷”。昨天,北京市公积金管理中心表示,北京严格执行国家的相关规定,执行公积金贷款“认房又认贷”政策,近期并没有对政策作出调整。
按照昨天北京公积金中心所说的“认房又认贷”,意味着如果申请人之前申请过贷款买房,那么即使将房子卖了,再申请公积金贷款时都将被认定为二套房,贷款将最多只能贷到四成,贷款利率要在基准利率基础上上浮10%。北京严格执行国家的相关规定,执行公积金贷款“认房又认贷”政策,近期并没有对政策作出调整。
名词解释
何为“认房不认贷”?
也就是说如果申请人曾经贷款买过房子,但是在申请公积金贷款之前把名下的房屋卖掉并还清贷款,那么再办理公积金贷款时,依然认定为首套房,享受首套房待遇,购买90平方米以下住房贷款可以最多贷到八成,利率为公积金基准利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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