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提高廉租房租金补贴30% 户均月补贴提至142元

2013年03月26日 09:17   来源:西安晚报   

  3月25日上午,西安市长董军主持召开市政府常务会,会议决定提高我市廉租住房租金补贴标准,同时审议并原则通过了《西安北客站地区控制性规划与城市设计》。

  会议指出,目前西安市现行的廉租住房租金补贴标准是2006年制定并执行的,即按照建筑面积每月4.25元/平方米的标准发放租金补贴,由保障对象自行在市场上租赁住房来解决住房困难问题。随着西安市住房租赁市场租金上涨,廉租住房保障家庭租房压力随之增大,为减轻住房困难家庭的租房压力,适当调高廉租住房租金补贴标准十分必要。会议决定,从2013年1月起,将租金补贴标准提高30%,即按建筑面积每月5.5元/平方米发放。会议要求,相关部门要尽快摸清底数,及时按新标准发放廉租住房补贴,进一步完善西安市住房保障体系,惠及更多住房困难群众。

  会议还原则通过了《西安北客站地区控制性规划与城市设计》。会议指出,北客站地区是西安新的交通枢纽和重点建设片区,相关部门要积极做好线路布局、交通组织,体现便捷、畅通、高效,打造集铁路客运、中长途公路客运、地铁、公交、出租汽车、社会车辆于一体的国内一流大型综合交通枢纽;要充分考虑总体布局,做好商业、住宅等布局调整;要在规划伊始充分考虑功能需要,做好幼儿园、学校、健身广场、点亮工程等公共设施配套建设;要尽快综合编制北客站地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做好规划与详规的衔接,抓紧时间、尽快启动,进一步加快北客站地区综合改造步伐。

  会议还审议了其他有关事项。

  廉租房租金补贴提高30%

  户均月补贴由110元提至142元

  昨日,记者从西安市政府常务会上获悉,西安市将提高廉租住房租金补贴标准,租金补贴标准提高30%,由建筑面积每月4.25元/平方米,提高到每月5.5元/平方米,相应平均每户每月补贴由原来110元提高到142元。新标准将从2013年1月起执行。

  西安市廉租房保障有两种方式:一是租金补贴,即向保障对象发放现金,让其在市场上租赁住房,解决住房困难;二是实物配租,即以低廉的租金向对象分配住房,解决住房困难。廉租住房租金补差为住房使用面积市场平均租金与廉租住房面积租金标准之差。

  目前,西安市廉租住房租金补差标准为建筑面积每月4.25元/平方米,补贴面积是保障面积(现为17平方米)与保障对象现有住房面积之间的差额部分,平均每户每月补贴110元。

  西安市房管局负责人表示,现行标准是2006年指定的,市场租金已由当时的9.5元上涨到20元以上,保障对象住房压力增大,住房困难问题无法解决。因此适当调高廉租住房租金补贴标准十分必要。

  西安市决定,综合考虑全市各类住房市场租金等因素,将廉租住房租金补贴标准提高30%,即建筑面积每月每平方米5.5元。

  记者获悉,全市领取租金补贴的保障家庭约17500户,每年发放租金补贴共约2310万元。调整后,平均每户每月补贴金额由110元提高到142元,每年财政支出约2982万元,较以前增加672万元。租金补贴提高后增加的支出,将由中省专项补助资金解决,不足部分,城六区与市级财政各承担50%,其余城郊三区四县由各区县承担。

  另据了解,西安市目前在建的廉租房约4.16万套,“十二五”后3年还将新开工3万套左右,2012年已分配3864套,今后几年,每年都有廉租房竣工分配。

(责任编辑:吴肖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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