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土地流转切记:尊重农民意愿、捍卫农民土地财产权利

2013年03月26日 08:50   来源:新华网   

     记者近日在河南省商水县采访。一些农民反映他们对农村村委会办理土地流转过程当中的某些做法存在一些疑惑。

  对此呼吁地方政府,特别是农村基层领导应认真领会中央一号文件精神,在探索实施土地流转过程中,增强法制观念、充分尊重农民意愿、捍卫农民土地财产权利。

  农户疑惑一:大面积粮田转种苗木合适不合适?有否违背中央一号文件关于“土地流转应不改变土地用途、避免将大面积粮田改作它用”的精神?

  3月上旬,在商水县境内的党桥村农田里,已经在生长的近千亩麦田被旋耕机全部毁掉,种上“海棠”苗木。农民反映说:此事儿还得从去年9月说起,当时经村里一位在城里做生意的老板牵线,由香港和本地的商人合股投资,通过土地流转的形式,租用了村里的近千亩麦田种植“海棠”苗木。有村民算了一笔账:被毁的麦苗每亩按1000斤的收成算,1000亩就是100万斤,100万斤足够3000人一年的口粮。而商水县是农业大县,其小麦种植面积和小麦产量在全省都有一定影响,在维护国家粮食安全方面举足轻重。

  将如此大面积、并已开始生长的麦田毁掉,租给投资商转种“海棠”苗木合不合适?有否违背中央一号文件关于“土地流转应不改变土地用途、避免将大面积粮田改作它用”的精神?

  疑惑二:此桩土地流转案例是否农民自愿?据反映,党桥村整片土地流转出租系村委会干部牵头与承包商签订协议,由于毁粮田赔偿款、栽种苗木均有一定的补偿和报酬,所以大部分村民为眼前利益所诱,同意村委会的决定。但也有相当部分村民质疑:我们拿到的合同书上仅有甲方(出租方)即村里每户户主的签字和指印,乙方(承租方)即投资商需要签的内容却空着,也就是说,党桥村的群众连投资商是谁都不知道。此外,包括毁地、转种补偿款等等事宜是否公平、合理,具有法律保障等等,并不是每位村民都确定和明了。

  乱象反思:当前农村土地流转市场的乱象,特别是将大片土地租赁给投资商,很难保证在此过程中农民对于土地权益的公平公正。

(责任编辑:西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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