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自治区卫生厅了解到,近年来,我区始终将把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作为一项重要任务来抓,全区各级卫生部门结合我区实际,着力做好乡村医生队伍建设,积极开展基层医疗卫生人员培训,切实落实乡村医生补贴待遇,使乡村医生队伍不断壮大。
近年来,我区各级卫生部门逐年加大基层医疗卫生人员培训工作力度,制定了基层卫生人才培训相关计划。自治区财政在国家安排中西部地区农村卫生人员培训项目资金的基础上,安排专项资金开展培训工作。从2008年开始,自治区政府每年安排1000万元培训经费培训基层卫生人员,从2012年开始增加到每年1500万元。
据悉,截至2012年底,全区各级卫生部门共完成培训3.3万余人次。通过引进项目,计划培训1000名乡村骨干医师,已培训300名,剩下的700余名预计今年完成培训。同时,充分发挥援藏优势,通过“请进来、走出去”的方式,加大高层次医疗卫生技术人才的引进培养力度,帮助基层医务人员形成科学用药观念,规范临床用药行为,提高合理用药水平,引导广大患者建立良好的用药习惯。
为了更好地落实乡村医生补贴待遇,我区为每名乡村医生解决基本报酬。同时建立乡村医生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考核奖励机制,对认真履行职责、较好地完成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的乡村医生,经考核合格,年底一次性发放奖励补助。从今年1月1日起,我区再一次提高乡村医生基本报酬,全区乡村医生基本报酬由此前的每月200元提高到每月300元,更有效地激发了乡村医生工作的积极性和服务基层的自觉性,稳定了乡村医生队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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