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消受理环节 简化申请手续 提高工作时效
职业病诊断鉴定,便捷了
省卫生厅27日转发卫生部关于贯彻落实《职业病诊断与鉴定管理办法》的通知,并公布我省11家职业病诊断机构及其业务范围和联系电话。即日起,按照新办法诊断和鉴定职业病。
新办法扩大了劳动者选择职业病诊断机构的范围,劳动者可在用人单位所在地、本人户籍所在地或经常居住地的诊断机构进行职业病诊断。同时,规定了职业病诊断机构的接诊义务,取消受理环节,劳动者依法要求进行诊断的,诊断机构应当接诊,并告知要提供其所掌握的资料。
新办法强化了用人单位的举证责任,并对相关部门、机构在职业病诊断、鉴定中协助取证、举证的义务作了具体表述。
新办法简化了鉴定申请手续,并力求提高工作时效。当事人申请鉴定时,只需提供鉴定申请书和原诊断证明书(已作首次鉴定的需提供鉴定书)。省级卫生行政部门收到申请材料后,应在5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对决定受理的材料,专家组应在60日内提交技术评审报告,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应自收到技术评审报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批准的决定;职业病鉴定办事机构应自收到申请资料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完成资料审核等。
附:我省11家职业病诊断机构
福建省职业病防治院(尘肺、职业性放射性疾病、职业中毒、物理因素所致职业病、生物因素所致职业病、职业性皮肤病、职业性眼病、职业性耳鼻喉口腔疾病、职业性肿瘤、其他职业病,0591-83727345)
福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尘肺、职业中毒、职业性皮肤病、职业性耳鼻喉口腔疾病、职业性肿瘤、其他职业病,0591-87119225)
厦门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尘肺、职业中毒,0592-3693888)
漳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尘肺、职业中毒,0596-2092743)
泉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尘肺、职业中毒、物理因素所致职业病、职业性皮肤病、职业性眼病、职业性耳鼻喉口腔疾病、职业性肿瘤、其他职业病,0595-28067879)
三明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尘肺、职业中毒、物理因素所致职业病、职业性皮肤病、职业性眼病、职业性耳鼻喉口腔疾病、职业性肿瘤、其他职业病,0598-8241150)
莆田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尘肺、职业中毒,0594-2293339)
龙岩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尘肺、职业中毒、物理因素所致职业病、职业性皮肤病、 职业性眼病、职业性耳鼻喉口腔疾病、职业性肿瘤、其他职业病,0597-2291696)
南平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尘肺、职业中毒、物理因素所致职业病、职业性皮肤病、职业性眼病、职业性耳鼻喉口腔疾病、职业性肿瘤、其他职业病,0599-8623597)
福建省煤矿疗养院(尘肺,0591-3711618)
宁德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职业中毒、职业性肿瘤,0593-2363317)
(责任编辑:宋雅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