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201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13年03月28日 09:06   来源:广西日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编制了《广西壮族自治区201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报告全文包括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基本概况及推进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存在的主要问题及2013年重点工作安排等七大部分。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2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本年度报告在广西政府门户网站(www.gxzf.gov.cn)和《广西日报》全文公开。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自治区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地址:南宁市怡宾路6号,邮编:530028;电话:0771-5595651,电子邮箱:bgtzwgkc@gxzf.gov.cn)。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基本概况及推进情况

  2012年,广西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政务公开加强政务服务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11〕22号)精神,扎实推动全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序开展,为全区经济社会发展营造了良好的政务环境。

  (一)明确要求,进一步理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体制。根据中办发〔2011〕22号文件精神,并结合我区政务服务、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际,制定下发了《自治区党委办公厅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政务公开加强政务服务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桂办发〔2012〕18号),对今后一个时期全区政务服务、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以下简称“一服务两公开”)工作思路和发展方向,以及各级各部门的工作责任分工、具体工作任务、工作措施、保障措施等提出了明确要求,为全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深入推进奠定坚实的基础。将“自治区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办公室”更名为“自治区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并增设了政务公开处,负责推进、指导、协调、监督全区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理顺了全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体制。各市、县参照自治区模式,也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体制作了调整。南宁、柳州、河池市等13个市专门在本级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增设了政务公开科。目前,自治区本级各有关部门设立的政府信息公开专门工作机构有68个,各市、县人民政府及其工作部门设立的政府信息公开专门工作机构有869个。

  (二)突出重点,贯彻落实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定下发《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2012年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的通知》(桂政办发〔2012〕178号),对全区财政预决算、保障性住房、食品安全、环境保护、招投标、生产安全事故、征地拆迁、价格和收费、教育、公共企事业单位办事公开等十个重点领域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部署,并明确具体的牵头部门和任务分解。各地各部门采取多种措施落实中央和自治区部署。如自治区环保厅制定了环境信息公开任务分解表,将需要公开的政府信息内容分解落实到厅机关各处室和各直属单位。自治区财政厅在网站公开了2011年自治区本级决算报告、2011年自治区本级财政总决算表,在决算报告中公开了自治区本级“三公”经费汇总数和分项数,并组织76个部门(其中政府部门58个)公开了本部门的2012年部门预算和决算。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把推进新型城镇化跨越发展、保障性住房建设、农村危房改造、房地产市场调控、城乡风貌改造、建筑节能减排、城乡清洁工程等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的重点内容。自治区食品安全委员会先后下发《关于做好食品安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关于做好食品安全政府信息公开重点任务有关工作的通知》,对全区食品安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专门部署。自治区安监局把生产安全事故应对处置、风险预警、生产安全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生产安全事故挂牌督办等信息全面、及时、细致地告知社会公众。自治区国土资源厅要求各市、县国土资源局在本级国土资源门户网站和全区政府信息公开统一平台同步公开征地信息,并指定专人负责指导、跟进各市县征地信息公开工作。自治区物价局通过网上公开、举行听证会等形式,不断扩大价格和收费信息公开工作。灵山县通过制定详细列表考核相关领域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三)加大力度,推进行政审批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及时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目录,编制行政审批项目的操作规范和流程图,印发了《关于公布自治区行政审批项目操作规范的通知》(桂法制发〔2012〕2号),通过自治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等多种渠道对自治区各部门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的项目名称、设定依据、实施权限、实施主体、审批条件、申请材料、法定办结时限和承诺办结时限、收费等内容实行了“八公开”,推动行政审批权力公开透明运行。按照《国务院关于第六批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国发〔2012〕52号)精神,及时召开工作会议对全区第六次行政审批项目清理工作进行动员和部署。强力推进扩权强县工作,通过层层分解任务,制定行政审批操作规范,制订权限下放方案,分批开展业务培训等强有力措施,确保自治区明确下放县级的719项行政审批项目下放到位、管理到位、公开到位、监督到位。不断创新行政审批方式,继续发挥各级政务服务中心的平台作用,开展重大项目联合审批活动,并开通行政审批“绿色通道”,实行“一站式”、“阳光下”审批服务,加快重大项目开工建设。2012年,自治区共举行全区重大项目联审活动9次,对接项目387项,总投资2544.17亿元。

  (四)扩大范围,统筹推进政务服务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示范点建设。依照《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全国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关于开展依托电子政务平台加强县级政府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试点工作意见的通知》(国办函〔2011〕99号)精神,并结合我区实际,制定出台了《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自治区政务服务工作领导小组等部门关于全区推进政务服务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示范点建设工作的意见的通知》(桂政办函〔2012〕2号),对“一服务两公开”示范点建设工作提出了具体工作任务和时间节点要求。同时,在全面抓好临桂县、合浦县、北流市、龙州县等4个“全国依托电子政务平台加强县级政府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试点示范县(市)”建设的基础上,统筹推进自治区住建厅等5个区直部门(含中直)、4个地级市、15个县(市、区)、20个乡镇(街道)、30个村(社区)的自治区级“一服务两公开”示范点建设,进一步发挥示范点的典型、示范作用,以点带面,推动全区“一服务两公开”规范化建设,为群众和企业提供便利的政府信息公开服务。

  (五)明确目标,稳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向基层延伸。在原有的工作基础上,制定出台了《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基层政务服务中心建设的通知》(桂政办发〔2012〕191号)文件,进一步明确了基层政务服务体系建设的指导思想、目标要求和工作措施,明确了基层政府信息公开指导目录,细化了涉及民生的各类政策、补贴的公开目录。同时,文件明确提出,在2011年完成全区30%的乡镇(街道)试点政务服务中心建设的基础上,2012年要扩大到全区50%的乡镇(街道)和10%的村(社区),力争在“十二五”期末完成全区100%乡镇(街道)、行政村(社区)政务服务中心建设目标,实现权力下移、服务下移和保障下移,让群众的政府信息服务需求在基层得到满足,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截至12月31日,全区76.1%的乡镇(街道)和25.15%行政村(社区)建立了政务服务中心。

  (六)多措并举,不断深化政府信息公开。修订完善《广西壮族自治区各级行政机关(公共企事业单位)政府信息公开类别目录》,指导全区各级各部门规范、准确地公开政府信息。举办全区政务公开处级领导干部专题培训班,切实提高基层领导对信息公开工作的思想认识和业务水平。开展依托政府网站推进“一服务两公开”绩效评估工作,对全区200个各级各部门政府网站进行了“一服务两公开”绩效评估,进一步规范了全区各级各部门政府网站建设和管理,提升政府网站发布政府信息等方面能力和水平,充分发挥政府网站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的第一平台作用。在第十一届(2012)中国政府网站绩效评估活动中,我区政府门户网站在省级综合排名第17名,列西部省(区)第4名,并获得2012年度中国政府网站领先奖。同时,全区各级各部门积极主动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如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工信委、财政厅、环保厅、文化厅、统计局、地税局等部门能及时、全面向自治区政务服务中心、档案馆、图书馆报送政府信息资料,南宁、柳州等市切实完善“一中心两馆”政府信息查询点建设,大大方便了群众查询政府信息。

  (七)自主创新,大力推进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化建设。一是自治区自主研发“一服务两公开”基层信息化应用平台,搭建“内外网”数据交换平台,构建乡(镇)政府网上行政审批服务系统和电子监察系统,实现基层办事服务、补贴资金发放等信息网上公开,探索为建立自治区、市、县(市、区)、乡镇(街道)、村委五级电子联网的“一服务两公开”体系提供技术平台支持,加快推进基层的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化建设。2012年,该平台已在全区50%乡镇(街道)政务服务中心部署应用,并荣获“全国政务服务类电子政务十佳应用案例(省级)”奖项。二是研发并部署应用自治区政府信息公开统一平台,初步实现全区各级信息的类别目录、数据格式、技术实现和工作管理的统一,率先在国内建成自治区、市、县、乡镇三四级政府信息公开体系化管理平台。去年,该平台荣获“全国政务服务类电子政务优秀应用案例(省级)”奖项。截至2012年12月31日,全区各级各部门通过自治区政府信息公开统一平台发布政府信息共28万多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公开内容。

  据统计,2012年全区各级政府行政机关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818万余条。其中,通过各级政务服务中心公布的审批动态类政府信息647万余条。

  (二)公开形式。

  全区已形成政府门户网站、新闻发布会、政府公报、政务服务中心、档案馆、公共图书馆等覆盖城乡、多层次、全方位的主动公开渠道,澄清了虚假、不完整的信息,努力满足人民群众获取和利用公共信息资源的需求。

  1.政府门户网站。全区县级以上政府和部门把门户网站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的第一平台,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各级行政机关(公共企事业单位)政府信息公开类别目录》,规范、准确地公开政府信息。2012年,有629.4万人次通过自治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浏览了自治区公开的各类政府信息。

  2.政府公报。各级政府通过政府公报公开重要行政法规、政府规章,各政府机关的主要规范性文件,与经济、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相关的其他文件,以及人事任免、机构设置、奖励表彰等政府信息。自治区人民政府全年出版发行公报36期,并在自治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全文登载,方便群众查阅。

  3.新闻发布会。以自治区政府名义举办的新闻发布会25场,区直有关部门和各市召开的自主新闻发布活动近250场。内容包括中国-东盟博览会、北部湾经济区开放开发、推进科技创新、消除贫困、住房保障、环境污染、交通事故、节能减排、扩权强县、阶梯电价、学校招生、园艺博览会、名优农产品、文化遗产、宝石节等诸多方面。其中在龙江河镉污染环境事件、桂平市“3·11”水上交通事故、防城港市台风沉船等重大突发事件中,我区统筹协调突发事件新闻发布工作,仅在龙江河镉污染环境事件就组织协调召开4场新闻发布会,及时回应社会关切,消除公众疑虑,有效引导舆论。

  4.政务服务中心。依托自治区、市、县三级联网的政务服务体系,在自治区本级、14个市、75个县和36个城区的政务服务中心和各服务窗口设立了政府信息公开查询点,通过查询点和电子公告栏、触摸屏查询系统等,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查询服务。整合全区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信息数据,利用114、12580信息服务平台,设立自治区政务服务热线,统一向社会公众提供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相关信息查询服务。

  5.其他公开渠道。根据我区实际,在各级档案馆、图书馆设立了政府信息公开查询点,向社会公众提供政府信息查询。各地还积极通过政务公开栏、电子信息屏、报刊、广播、电视等渠道公开信息。已建立了政务服务中心的村屯、社区,将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和村务公开、党务公开有机结合,最大限度方便基层群众查询政府信息。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2年,全区各级各部门通过直接和间接(网络、传真、信函)等形式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998件。其中,14个市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619件,答复1569件,其中经审查同意公开1391件,同意部分公开66件,不予公开40件,其他情况72件;自治区政府部门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379件,答复375件,其中经审查同意公开284件,部分公开24件,不予公开19件,其他情况48件。

  依申请公开的信息中,申请内容涉及财政信息、征地拆迁、关闭小煤矿、三农政策等多个方面。不予公开的,主要是按《条例》规定不在公开范围的。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我区各级各部门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除可以收取检索、复制、邮寄等成本费用外,未收取其他费用。收费标准依据《自治区物价局自治区财政厅关于行政机关依申请提供政府公开信息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桂价费字〔2009〕86号)执行。

  五、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我区各级在政府门户网站公开了投诉电话和建议咨询栏目,设有专人负责查询接收公众的投诉。一年来,因政府信息公开提起的行政复议,自治区本级有16件,各市有31件;因政府信息公开提起的行政诉讼,自治区本级有2件,各市有20件。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努力方向

  2012年,我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一定的成效,但仍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与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的要求相比还存在一定的差距。一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力量有待加强。部分市和部门未能明确相关机构(处室)和人员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没有独立工作经费,致使本地区本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实不到位。二是公开载体和渠道有待完善。部分市(县、区)未建设本级政府门户网站,一些政务服务中心查阅点的办公面积不足,图书馆、档案馆的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建设滞后。三是政府信息公开培训工作有待加强。一些地方和部门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流动性大,培训工作力度小,不能规范、全面地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

  2013年,我区将按照中央的统一要求部署,以实施《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务服务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十二五”规划》为契机,进一步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一是推进行政权力规范透明运行。探索开展“政务公开日”活动,依托电子政务平台实现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按照权力类别编制职权目录。二是着力加强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着力推进公共财政领域、公共资源配置领域、社会公共事业领域、重大建设项目领域,以及红十字会、民政捐赠等方面的信息公开,推进社保、教育、安居等各级政府为民办实事工程相关信息公开,主动接受社会监督。三是切实做好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依法做好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完善工作流程,加强指导和监督。四是加强政府信息公开载体建设。不断增强政府门户网站作用,丰富网站内容,提高网站服务能力;探索网络问政,畅通群众参与决策的渠道,增强政府信息公开的针对性、实效性和影响力。加强各级政务服务中心、档案馆、图书馆的政府信息查阅场所建设。五是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建设。制定出台政府信息公开考核办法,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统计工作,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纳入社会评议政风、行风和机关绩效考评机制,接受群众监督。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

  2013年3月26日

(责任编辑:王姣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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