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中国境外投资增长迅速,其中2012年非金融类直接投资增长28.6%。税务专家提醒,企业“走出去”要警惕跨境投资的税务风险。
根据商务部的统计数据,2012年,中国境内投资者共对全球141个国家和地区的4425家境外企业进行了直接投资,累计实现非金融类直接投资772.2亿美元,同比增长28.6%。
在近日召开的“走出去企业税收服务与风险管理”宣讲会上,广东省地税局国际税务管理处处长詹立仁说,尽管中国对外投资增长迅速,但是“走出去”企业依然面临“走下去”难的问题,主要原因是企业不够了解跨境投资税务风险。
“中国企业‘走出去’后,面临一些实实在在的困难。具体表现为:企业难以及时、全面、准确的掌握海外税收环境信息;全球范围内的资金筹措与税务筹划能力不强,国际税收协定缔约国居民税收待遇难以得到落实;部分企业曾受过国外税务主管当局的不公正税收处理;海外利润汇回国内时已在国外缴纳的税款存在未按规定抵免的情况;存在就同一生产经营活动利润双重征税的行为等。”詹立仁分析说。
“中国尚未全面建立完善的海外投资信息搜集和指引机制,目前提供的外国税制信息覆盖面低于企业境外投资的范围,难以为企业提供针对性、时效性、综合性较强的税收信息服务;对出现税收争端协商程序的宣传、辅导不足,境外投资企业也缺乏主动寻求政府部门支持和帮助的意识。”中山大学岭南学院副教授龙朝晖说。
普华永道合伙人覃宇认为,“走出去”企业呈现出新的趋势,如民营企业越来越多,不局限于央企和国企。建议企业苦练内功,多和当地政府沟通,深入了解所在国的税收、行业、劳动、政治、外汇管制等方面的法规与政策。
詹立仁说,目前税务部门可为企业“走出去”提供四个方面的服务:一是避免双重征税,二是帮助国外企业取得中国居民的企业身份,三是享受税收的无差别待遇,四是帮助企业解决跨国涉税争端。
针对企业遇到的“跨国征税问题”,詹立仁建议企业依据国际税收征管协作机制,按国际惯例进行磋商,同时请事务所和税务局协助解决。境外所得要按规定申报税务,不要有意避税,以免被罚影响企业形象。
(责任编辑:王姣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