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霍尔果斯特区启动跨境人民币融资业务

2013年09月04日 17:20   来源:中国新闻网   朱景朝

  记者4日从新疆霍尔果斯特区管委会获悉,特区内的中哈国际边境合作中心管委会3日与中国建设银行、农业银行等5大银行签署合作协议在该合作中心设立机构开展跨境人民币融资业务,同时,5大银行与8家企业签订83.1亿元人民币的融资协议。

  2010年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正式确定在新疆喀什和霍尔果斯分别设立特殊经济开发区,2011年国务院出台《国务院关于支持喀什霍尔果斯经济开发区建设的若干意见》,明确支持特区开展金融创新业务,建设区域重要的金融中心。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据此又出台相关落实意见。2013年8月9日,中国人民银行总行正式批准霍尔果斯特区为跨境人民币创新试点中心。

  霍尔果斯特区党工委委员、管委会副主任杨军4日在接受记者采访时称,目前新疆建设银行等6家银行已经得到了总行的批准,将在9月底前成立新设金融分支机构入驻合作中心,开拓跨境人民币融资业务。

  杨军表示,合作中心作为国内首个跨境人民币结算业务试点,人民币可与周边国家货币自由兑换,挂牌交易,并与全球资本无缝隙对接,货币自由流动。

  该合作中心作为跨境人民币业务创新试点中心的利好消息,备受企业关注。江苏沙钢集团新疆及中亚项目指挥部总指挥长罗琮钧透露,投资9亿元人民币的国际金融中心已经在合作中心奠基,落成后将为金融机构提供多种服务。

  中哈霍尔果斯国际边境合作中心由中国和哈萨克斯坦共同建设,2012年4月18日正式封关运营。中心实行封闭管理,总面积5.28平方公里,其中中方区域3.43平方公里,哈方区域1.85平方公里。在中心内,中哈两国的人员、货物、运输工具由连接通道可自由流动。

(责任编辑:袁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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