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超半数体育场馆变集贸市场 经费不足成主因

2013年03月29日 15:09   来源:中国文化报   程 竹

记者 程 竹 文/图

  各类商铺进驻首都体育馆

  近一段时间,北京首都体育场热闹非凡,“三八妇女节羊绒丝绸购物大集”在此登场。走进首都体育场的展销会,记者环绕四周,粗略统计一下,林林总总商铺不下几百处,吃的、穿的琳琅满目,在这里“只有你想不到的,没有你买不到的”,搭满临时大棚的体育场里,众多的商家在自己的摊位面前挂着“首体大促销”的牌子吸引来来往往提着购物袋的消费者,乍一看,真觉得这里是个商业中心而不是体育场。

  体育场馆成“集贸市场”

  据记者了解,一半以上的体育用地,如今被众多的商业摊位占据:工人体育馆名牌服饰厂价直销五折起、丰台体育馆高端年货全体让利、工人体育场大江南北特产汇聚……这些曾经见证体育事业辉煌历史的体育场,如今由于过度的商业开发,似乎正逐渐改变其公益、公共的性质。

  “体育馆搞起年货博览会,一个公益性的体育场所变成一个大卖场,这个现象我已经观察很久了。”一位北京体育学院的学生告诉记者,体育馆的一些场地还被出租给商家开餐厅甚至夜总会,本来应该是市民锻炼的地方,完全变了味儿。

  记者在采访中发现,北京工人体育场看台下就有近20家商铺。过去建设的分类项目场馆,目前都被各类商业临建项目包围。北京市朝阳区三里屯附近的居民王先生说,曾经的游泳、网球、羽毛球、乒乓球等场地,目前也变成了歌厅和酒吧,并且由原来的2千平方米扩张到了目前的5千至1万平方米。而处在工体西北面的足球训练场,也被一栋正在建设中的框架结构建筑物所占用。

  来首都体育馆打羽毛球的吴先生称,北京体育活动场所本来就不多,相关部门却见缝插针搞“副业”,体育馆本来就这么大,搞一些商业活动场面特别混乱,就像一个大集市,有损公共服务形象,“前两天就发宣传单,说要搞服装展览会,体育馆搞服装展销会不伦不类!”接受采访的许多市民认为,公共体育场馆是公益性质的,管理方不应占用公共资源搞商业活动。类似年货博览会这样的活动应该安排到其他地方举办,毕竟体育馆是大家进行体育运动的地方。

  体育场馆除了为赛事服务,也是向全体市民敞开大门的一个公共健身场所,但记者在采访中发现,体育场馆内开设的一些公共活动项目,收费相当贵,也有很强的商业味。在首都体育馆综合训练馆内,几名正在打羽毛球的学生说:“这里上午每小时收费30元,下午、晚上和双休日每小时收费都是50元,挺贵的。”他们说,以前在某区体育馆打羽毛球每小时只要10元,那样收费还说得过去。

  记者看到在海淀区足球场内,最近竖立起一排免费的篮球架,深受前来打球的外来务工人员、学生的欢迎。然而,这样的“免费”运动设施,在不少商铺餐馆林立和开大型集市的体育场馆内并不多见。

  体育场馆为何重利轻“益”

  目前,体育场馆过于偏重经济效益,弱化了社会效益,出现公共服务保障不足、场地公益性作用不够等问题。偏重经济效益的做法,让首都体育馆声名鹊起,也让周边的商家乐了。一个大型的体育场馆虽然没有让这里成为一个大的体育运动场所,但居然形成了一个巨大的商贸圈。问题出在哪里?面对人们日益增长的健身要求,体育场馆能不能唱响那句“我家大门常打开”?

  为什么体育的“巢”屡屡被占?据了解,目前我国有近90万座各级各类体育场馆,大部分属于国有场馆,受场馆政策、体制、经费、管理、运营等方面的制约,现有场馆开放率并不高,普遍存在资源短缺和浪费共存的矛盾。根据记者的走访调查,体育的“巢”被大量的非体育产业占据,主要有以下几个现实原因:

  一方面,体育场馆运营缺乏必要的政策支持。体育场馆应该为老百姓提供免费或者象征性收费的公益性体育服务,但目前之所以出现出租场地进行商业经营的情况,体育场馆也有不得已的苦衷。很多场馆的运营由于缺乏优惠政策,场馆缴纳的税费多、负担重,面向大众经营开放时,财税部门将场馆作为商业企业,收取营业税、房产税、原值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增值税、企业所得税、印花税、城建税、教育附加费、文化事业建设费等,甚至连场馆能源消耗费也完全按照商业标准收取。但是面向群众开放价格不能定得太高,多数场馆因此选择闭门谢客,或者选择商场、饭店、会展等非体育产业入场,以弥补经营逆差。

  体育场馆难以长久性地让社会大众免费享用,一般会向使用者收取一定的费用,这种有偿开放形式的目的并非盈利,而是为了维持场馆的正常运行和可持续开放。因此,一定成本费用的收费仍然属于体育场馆的公益性开放。“我们需要场地的维护,负担水费、电费、再扣除固定资产的折旧费,因此门票的收入只能达到弥补经费作用而不能盈利。当然,这与人们的心理期望值还是有一定差距的。”

  运营经费不足成免费开放掣肘 另一方面,是来自体育管理体制的困境。一位不愿意透露姓名的首都体育馆负责人透露,“我馆是每年依靠国家体育总局的差额补贴,但这些补贴远远不够场地维护等费用,体育场馆本来应该是公益性的,市民应该能享受到免费的体育锻炼服务,这使得体育场馆的运营在经费上捉襟见肘。体育场馆要为市民免费提供公益性服务,建了场馆就为赚钱的想法是完全走入了误区,但体育场馆的日常运营也需要经费,这些经费需要政府来买单,否则体育场馆将难以为继。为了生存,我们鼓励体育场馆围绕体育方面的内容进行多种经营,这些经营都是经过工商、消防等正规审批程序的,手续都很规范。”

  这位负责人为首都体育馆维护开支算了一笔账,保守一点算,一年下来怎么也要1000万元左右。尽管首都体育馆是财政差额拨款单位,但所拨款项不到百万元,其中还包括给离退休职工的工资。在首都体育馆经营部负责人程震的办公室里,有一份年度经营目标,这当中,有关全民健身的不到1/10,而体育赛事方面,也仅占了15%左右。在经营至上的情况下,全民健身确实是个赚不了什么钱的事情,在大型商业比赛市场不成熟的情况下,能让各大体育馆收获更多利益的,显然是香饽饽。

  据了解,目前多数体育场馆是隶属于体育系统的事业单位,对外开放时简单地把经营视为弥补部门资金不足的渠道,收入仅用于职工奖金和福利,很少舍得在场馆的改造、维修和设备更新上投入,没有从长远上、战略上规划场馆的经营开发,场馆发展缺乏后劲。事业管理体制所造成的管理人员的“铁饭碗”使其较少思考提高自身管理运营素质;体育场馆的管理权和经营权没有很好的分离,存在职责不分、管办不分的现状;体育场馆的运营由于缺乏有效的市场运行体制和机制,无法调动场馆经营者的积极性。

  此外,体育场馆人才队伍严重匮乏。我国大多数体育场馆的管理者多是退役教练员、运动员、复员转业军人等,缺乏懂经济、懂体育、会管理的专门人才,从而导致体育场馆整体经营意识差、管理手段落后、营销方式无法适应市场需求等现状的出现。

  我国的《体育法》和《公共文化体育设施条例》等国家法律、法规对于公共体育场馆的公益性质已经明确规定,我国大部分场馆的性质仍以事业单位为主,受体育行政部门的直接领导和管理,为大众提供免费的或是低价的体育服务产品,但由于普遍缺乏落实场馆公益事业相关政策的具体措施,甚至难以保证定期拨付专款进行场馆的维护保养,使许多场馆年久失修而闲置,也就失去了公益服务的基本保障。

(责任编辑:袁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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