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首例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案宣判 揭买卖内幕

2013年03月29日 08:42   来源:南国早报   

  日常生活中,你或许会莫名其妙地接到中介、保险、房产、装修等各种推销电话,甚至还有一些所谓的退税诈骗电话,但总是搞不清自己的个人信息为何被频繁泄露,通过什么渠道泄露。3月27日,广西首例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案在钦州市浦北县宣判,也揭开了公民个人信息被买卖的内幕。

[提醒]

  五个办法预防信息泄露

  如何预防个人信息泄露?青秀公安分局陈警官说,一是要谨慎保管身份证、户口簿等重要证件,避免丢失或被盗,防止被不法分子用于犯罪活动;二是填写个人信息时,能不填的尽量不填;三是使用身份证复印件要谨慎。为了避免自己的信息被倒卖以及被用于犯罪活动,可在身份证复印件上做特殊注明。如“再复印无效”“此复印件仅供某银行××营业点使用”等,填写这些字样时须紧靠身份证号码等信息,避免被不法分子裁剪后利用;四是电脑须安装正规杀毒软件,避免被不法分子通过病毒盗窃个人信息;五是发现个人信息被泄露和受到骚扰,应保留相关证据,再向公安机关进行举报。

  案例

  倒卖信息一年获利十万多元

  80后的张某家住浦北县寨圩镇,高中毕业后整天泡在网上。2011年3月,他从一名QQ好友的口中得知,买卖公民个人信息容易捞钱,便向QQ好友学习寻找和出售公民个人信息的法子。

  为了掌握充足的公民个人信息,张某加入专门从事买卖个人信息的QQ群,从群里可以买到许多个人资料。有了“货源”,他就通过QQ群推广“业务”,花钱请人在论坛、网站非法发布小广告,甚至开起非法销售个人信息的网店。小广告内容主要为“代查户籍”、“代查开房信息”、“代查犯罪记录”、“代查车辆信息”、“代查在逃记录”等。根据客户的查询要求,张某从QQ群低价购买个人信息,再高价卖出。

  四川的梁某曾向张某购买100份个人银行信用报告,每份40~60元。

  刘某是某通信营业厅工作人员的朋友,曾向张某要过270份个人信息,帮助他的朋友伪造办卡个人信息,上交通信公司。

  去年4月19日,钦州警方将张某擒获。据统计,2011年3月至2012年4月,张某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8000多份,所获得的公民个人信息大部分卖给商业调查公司、私家侦探、担保贷款公司,少部分卖给个人,从中非法获利10万多元。

  今年3月12日,浦北县法院开庭审理张某涉嫌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一案。张某当庭认罪。3月27日,该法院宣判:被告人张某犯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一个月,并处罚金2.5万元。

(责任编辑:王姣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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