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银川市日前公布了“国五条”新政的地方细则。根据银川市政府公布的“2013年新建商品住房价格控制目标”,今年银川市房地产的调控目标为:新建商品住房价格应控制在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实际增幅(即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名义增幅和CPI增幅的差值)以内。对于市民普遍关注的二手房按交易差价征收20%个人所得税问题,细则并未明确提及。
此外,调控细则要求土地管理部门要根据土地供需情况科学编制、及时公布年度住房用地供应计划,保持合理、稳定的住房用地供应规模,稳定土地市场预期。物价主管部门要加强商品住房价格管理,并依法对商品房经营者执行明码标价和收费公示规定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住房保障部门要加强商品房屋买卖合同备案管理,加大对性价比不合理的价格畸形楼盘进行重点检查、披露。依法严厉查处房地产开发企业捂盘惜售、囤积房源和经纪机构炒买炒卖团购房、怂恿客户签订“阴阳合同”等违法违规行为。(记者任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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